开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原市“严禁使用大坑腌渍酸菜”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方案
发文机关: 开原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10-18 14:00:00
标  题: 开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原市“严禁使用大坑腌渍酸菜”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开政发〔2019〕15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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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禁止使用大坑腌渍酸菜的通知》(辽食安办发〔2019〕3号)精神,为深化落实禁止使用大坑腌渍酸菜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原市“严禁使用大坑腌渍酸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开原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严禁使用大坑腌渍酸菜”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止使用大坑腌渍酸菜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彻底取缔大坑腌渍酸菜,确保我市严禁使用大坑腌渍酸菜整治回填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查清我市使用大坑腌渍酸菜数量,迅速进行整治回填,出一个、填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在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彻底取缔大坑腌渍酸菜。

  二、工作计划

  (一)第一阶段(2019年9月至10月20日)

  成立开原市严禁大坑腌渍酸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使用大坑腌渍酸菜分布的20个乡镇(街道)进行督查。开展集中宣传,与农户签订责任书。彻底排查清楚使用大坑腌渍酸菜数量(包括总窖数、在用窖数、空窖数、回填数),形成最终台账。

  (二)第二阶段(2019年10月21日至12月20日)

  开展大规模起窖、回填工作,按要求时限完成全部回填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规模组织坑窖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起窖、回填。成立由市环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组成的监督组。空窖要在10月31日前填埋完毕,现有酸菜的窖于2019年12月31日售卖填坑完毕,各乡镇(街道)确定起窖时间后,与监督组对接,监督组负责起窖现场的各项监督工作,包括垃圾清运、污水处理、回填标准、产品质量。酸菜起窖前应向乡镇(街道)报备,出窖时由乡镇(街道)、农业部门按农产品的相关安全指标组织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三)第三阶段(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末)

  查缺补漏阶段,加大整改力度,将剩余窖全部销售回填完毕。再次启动开原市严禁使用大坑腌渍酸菜工作组,开展扫尾工作,确保整改回填工作高质量完成。集中进行整改工作汇报,汇总数据,形成全年工作报告,报上级审查。

  三、职责分工

  市食安办: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数据。

  各乡镇(街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严禁使用大坑腌渍酸菜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坑窖回填工作。一旦发现新腌渍菜窖,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就地销毁,同时加强对大坑腌渍酸菜的现场安全看护。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置工作,最终实现无大坑腌菜。大坑腌菜不仅限于酸菜,还包括其他蔬菜,一并禁止。

  市环保局:负责污水处理工作及因此发生的行政处罚。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因改变耕地用途取缔大坑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的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市公安局:负责配合开展严禁使用大坑腌渍酸菜工作,严厉打击食品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此项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及市领导要求,明确职责,认真落实,相互配合协作,明确禁止使用大坑腌渍酸菜整治工作属地负责制,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二)各司其职,全面整改

  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业产业转型及坑窖回填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严禁使用大坑腌渍酸菜整治回填工作的良好氛围。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好起窖、回填工作。市环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严禁使用大坑腌渍酸菜整治回填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相关工作计划、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三)全程监管,严格验收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在整治过程中全面严格监管,严格排查,清单中的酸菜窖全部回填后,要实地查看验收,严防严控继续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市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坚决抓好严禁使用大坑腌渍酸菜整治回填工作,对瞒报漏报、工作开展不力、落实工作不实、履职不到位的乡镇(街道)、部门及个人作出严肃处理。

  

 

解读 unscramble

文件出台背景: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止使用大坑腌渍酸菜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彻底取缔大坑腌渍酸菜,确保我市严禁使用大坑腌渍酸菜整治回填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查清我市使用大坑腌渍酸菜数量,迅速进行整治回填,出一个、填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在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彻底取缔大坑腌渍酸菜。

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2019年9月至10月20日),成立开原市严禁大坑腌渍酸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使用大坑腌渍酸菜分布的20个乡镇(街道)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2019年10月21日至12月20日), 开展大规模起窖、回填工作,按要求时限完成全部回填工作。

第三阶段(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末),查缺补漏阶段,加大整改力度,将剩余窖全部销售回填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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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坑酸菜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