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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原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6月13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分别作出批示。住建部于6月14日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城市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排查内容和具体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以及辽宁省委、省政府,铁岭市委、市政府,开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要求,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我市在生产安全、校园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和铁岭市相关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
彻底排查和整治城市燃气在经营、使用、运输、输送、存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居民安全使用燃气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遏制燃气事故频发势头,确保燃气安全。
二、排查重点内容
(一)排查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结合高温时段和汛期天气特点,对燃气场站(门站、储配站、加气站、灌装站等)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结合燃气管网普查要求,核查摸清管网底数情况、建立隐患台账情况、制定限期消除隐患计划情况。重点是中高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情况等。老旧小区改造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的改造情况。
(二)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
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商户、小区周边、夜市夜店以及餐饮场所等用气安全情况,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
(三)排查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管线巡查及入户安检情况
排查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重点加强对老旧小区、特殊小区、特殊人群的入户检查,增加入户检查频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直排式热水器、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易脱落连接管等隐患,要督促燃气用户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市住建局会同街道、派出所等部门协调解决。
(四)排查野蛮施工引发燃气泄漏情况
全面排查建设或施工单位开展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等地下施工作业时,是否与燃气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管道燃气企业是否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提供安全保护指导。
(五)排查动态清理燃气管线占压情况
排查是否对现有燃气管线违章占压情况制定限期整改方案,不能立行立改的最迟于2021年底前全部清零。排查是否对完成清理工作的燃气管线占压点位加强巡查,防止复建问题发生。如排查有新占压点位,要立即解决,做到燃气管线占压动态清零。
(六)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
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非法存储、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餐饮场所、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以及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
(七)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配送情况
排查对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排查我市使用货车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企业是否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情况,同时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业务,强化对从业人员培训,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情况。
(八)排查压力容器及燃气燃烧器具质量监管情况
重点排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充装情况;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充装人员是否在充装前、后对气瓶进行严格检查;检查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定期检验;抽查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等违法行为;检查是否按要求建立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等。加强燃气及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
(九)排查城市燃气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全面排查城市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要建立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重点是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抢险装备配备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列管对象中燃气用户监督检查情况等。
(十)排查燃气企业单位内部治安隐患
指导、监督燃气企业做好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重点排查燃气企业落实防盗抢、防入侵、防恐防破坏等方面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隐患;排查燃气企业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隐患。
(十一)排查涉燃气违法犯罪情况
全面排查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存储、运输天然气以及盗窃、破坏天然气管道设施等违法行为。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
(十二)检查燃气安全宣传情况
排查管道燃气企业是否运用广播、报纸、电视、微信、宣传橱窗、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是否公示燃气应急抢修电话,是否将燃气抢险报修电话96177与110、119等报警热线联动,方便群众及时报修。
三、落实整治工作责任
(一)落实城市主体责任
开原市人民政府是本次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行全链条、全覆盖、地毯式排查整治,逐项、逐户排查,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乡镇、物业等网格化管理职责,做到要严、要实、要细、要狠、要准。要对照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要进行“回头看”,反复审查、系统整改、防止反弹。要坚持边查边改,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要坚决依法整顿,坚决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
依法实施燃气经营许可,加强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行业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加强对燃气压力容器、直排热水器、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实施气瓶充装许可,负责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以及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进行查处。
3.交通运输部门
加强对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监管,加强液化石油气配送合同的监管;加强对使用燃气作为动力的道路运输运营车辆的监督管理。
4.应急管理部门
对液化石油气生产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以及其列管对象中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用气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5.商务部门
督促使用燃气的大型商务综合体、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组织商务领域企业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督促餐饮场所与合法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签订安全供气合同。
6.公安部门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瓶装液化燃气整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查处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储存瓶装液化气、使用气瓶相互倒灌液化石油气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违法违规从事瓶装液化气运输的行为。
7.综合执法部门
负责违章占压清理工作,配合住建、市场监管、应急、商务等部门开展检查工作;负责人员密集的农贸市场、夜市夜店、固定和流动小吃摊点钢瓶检查工作。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落实《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责任义务,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加快整改。要加强各类隐患的自查自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要加强岗位安全管理,在关键时期增派人员加入行业安全的各项工作,将工作职责落实到人;要建立企业的安全隐患台账,针对台账逐个进行整改、闭环管理;要加大对老旧燃气管道巡检频次,特别是对管线周边电缆井、给排水井、供暖井等阀井和管沟开展检测;要确保市政燃气管网、调压站等的防护设施有效安全运行;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规范操作流程;要完善和细化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配备齐全各类应急设备设施及物资。
四、组织领导
成立开原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代市长赵建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臧丽君,副市长王昕晖担任,成员由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新城街、开原街、老城街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丁开彦同志担任。
五、检查工作安排
市住建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新城街、开原街、老城街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检查组成员由以上单位分管业务副局长及一名熟悉燃气业务工作人员组成。
检查针对安全隐患,直奔现场、视情查看相关文件资料,重点检查12项排查整治内容、《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宣贯情况、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设情况、燃气违章占压情况等。查阅文件资料围绕以上方面分组进行。各企事业单位提早准备好有关资料、受检项目和清单,供检查组检查。
检查组组长:刘 竹 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 组 长:
马俊铎 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忠军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佟占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晓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树成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 辉 市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
组 员:
董云飞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
何丰森 市公安局工作人员
卢国昌 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周 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崔大为 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
蔡俊龙 市商务局工作人员
孟宪明 市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
纪光莹 开原港华燃气公司经理
聂彦秋 东油燃气公司经理
六、有关要求
(一)要认真履职尽责,细化工作安排,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认真查找隐患问题,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
(二)要建立检查项目台账和问题清单。检查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总结反馈至市住建局公用事业办。
(三)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轻车简从,严守纪律。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者隐患当场反馈,做好材料整理。
(五)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分别于6月20日、6月28日前,将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报市住建局公用事业办。
联系人:董云飞
联系电话:13898576023
邮箱:kygysy@163.com
一、我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背景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教训深刻!要全力抢救伤员,做好伤亡人员亲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习近平强调,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校园安全事件,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辽宁省委、省政府、铁岭市委、市政府、开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和提出要求,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李克强总理批示,全面排查燃气生产安全方面的风险隐患。根据以上批示指示精神,制定《开原市政府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和铁岭市相关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工作目标
彻底排查和整治城市燃气在经营、使用、运输、输送、存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居民安全使用燃气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遏制燃气事故频发势头,确保燃气安全。
四、工作任务
开原市人民政府是本次燃气排查的责任主体,要进行全链条、全覆盖、地毯式排查整治,逐项、逐市、逐户排查,横向倒边、纵向到底,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乡镇、物业等管理职责,排查内容12项
1.排查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2.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
3.排查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管线巡查及入户安检情况
4.排查野蛮施工引发燃气泄漏情况
5.排查动态清理燃气管线占压情况
6.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
7.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配送情况
8.排查压力容器及燃气燃烧器具质量监管情况
9.排查城市燃气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10.排查燃气企业单位内部治安隐患
11.排查涉燃气违法犯罪情况
12.检查燃气安全宣传情况
四、我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依据
此方案依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和住建部于6月14日印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城市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及《辽宁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结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制定开原市政府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开原市人民政府市长谭会波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臧丽君、副市长王昕晖担任,成员由住建局、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公安局、商务局、新城街、开原街、老城街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任由丁开彦担任。
通过此方案的实施,能够彻底整治城市燃气在经营、使用、运输、输送、存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居民安全使用燃气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遏制燃气事故频发势头,确保燃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