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原市森林资源督查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森林
发文机关: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11-18 14:00:00
标  题: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原市森林资源督查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开政办发[2020]2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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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原市森林资源督查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森林资源督查检查整改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对我市森林督查检查工作的反馈意见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疑似图斑自查、森林督查等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求,全方位落实属地责任,全力推进生态建设,着力打造“生态开原、宜居开原、幸福开原”。以林业草原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长春专员办事处森林督查检查反馈问题为主要内容,以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相关规定和要求、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规范使用林地管理、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强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林地管理新格局,进一步规范全市林地利用秩序,建立和完善林地管理长效机制,全力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不断规范我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完善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林业主管部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职责和任务,使我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设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二)提高政府依法依规用地意识。提高党政干部对林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依规、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林地意识。

  (三)有效解决违法占地问题。严格按照反馈意见“三个标准”(即:“对于违法当事人要进行处罚;对责任人要进行追责问责;违法侵占的林地要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依法严厉查处。

  (四)健全完善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针对督查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特别是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体的执法共同责任机制,落实问责制;健全巡查和全程监管等林地违法防范机制,切实加强林地用地监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将违法违规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确保森林资源管理问题整改不反弹。

  三、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一)2019年森林督查整改地块问题

  1.林粮间作问题

  整改内容:林丰乡275号图斑,1林班111-1小班,判读面积0.45公顷,该地块存在以种植农作物为目的的林粮间种问题。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对当事人立案查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林丰乡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由林丰乡政府负责对违法侵占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补植补造。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2.未及时更新造林问题

  整改内容:威远堡镇137号图斑,1林班LH1小班,判读面积0.41公顷,2018年12月采伐,至今未更新造林。

  整改措施: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威远堡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由威远堡镇政府负责按采伐设计面积对采伐地块及时更新造林。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3.无证采伐林木问题

  (1)整改内容:八宝镇97号图斑,1林班6小班,判读面积1.6公顷,地块内散乱分布坟地,虽已造林,但成活率低,有一处坟地圈有围栏;八宝镇109号图斑,1林班11小班,判读面积0.28公顷,修建苗圃,无证采伐未立案。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对当事人立案查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八宝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由八宝镇政府负责对违法侵占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植树造林。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2)整改内容:中固镇78号图斑,1林班15小班,判读面积1.2公顷,修建苗圃,无证采伐未立案。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对当事人立案查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中固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由中固镇政府负责对违法侵占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补植补造。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4.非法侵占林地问题

  (1)整改内容:松山镇英城子村2林班59小班、111小班0.153公顷,非法侵占林地修建影楼。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对当事人立案查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松山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由松山镇政府负责拆除建筑物和硬化地面,并对违法侵占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植树造林。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2)整改内容:松山镇215号图斑,3林班31小班,判读面积0.23公顷,张国伟非法侵占林地修建鸡舍、硬化地面。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对当事人立案查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松山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由松山镇政府负责拆除建筑物和硬化地面,并对违法侵占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植树造林。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3)整改内容:松山镇216号图斑,3林班31小班,判读面积0.03公顷,崔晓生非法侵占林地修建鸡舍、硬化地面。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对当事人立案查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松山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由松山镇政府负责拆除建筑物和硬化地面,并对违法侵占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植树造林。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二)2020年森林督查核查地块问题

  1.违法开矿问题

  整改内容:八棵树镇163号图斑,2林班3小班,判读面积0.94公顷,开采石灰石,未彻底查封。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彻底查封,如果当事人不补办征占林业用地手续,将永久封停;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八棵树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由八棵树镇政府负责对违法侵占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植树造林。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2.林粮间作问题

  整改内容:林丰乡166号图斑,3林班23.1小班,判读面积1.57公顷,该地块存在以种植农作物为目的的林粮间种问题。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对当事人立案查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林丰乡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由林丰乡政府负责对违法侵占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补植补造。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3.国有林场采伐迹地种植人参问题

  整改内容:南城子林场11号17林班7.1小班、16号3林班11.1小班、17号3林班6.1小班,25号20林班7.4小班,判读面积2.35公顷、1.35公顷、3.14公顷、2.23公顷,采伐迹地种植人参。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对当事人立案查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南城子林场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由南城子林场负责对违法侵占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植树造林。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4.超面积采伐林木、滥伐林木问题

  (1)整改内容:莲花镇32号图斑,1林班59.1小班,判读面积1.17公顷,超面积0.57公顷采伐林木。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对当事人立案查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莲花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由莲花镇政府负责对该地块植树造林。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2)整改内容:威远堡镇55号图斑,2林班33小班,判读面积1.19公顷,该地块中滥伐林木0.18公顷种植榛子。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对当事人立案查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威远堡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由威远堡镇政府负责对该地块补植补造。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5.未经审批占用林地问题

  (1)整改内容:威远堡镇62号图斑,2林班4小班,判读面积0.83公顷,没有办理林业行政许可,侵占林地修建道路。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监察大队立案查处,补办林地征占手续;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威远堡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由威远堡镇政府负责对违法侵占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植树造林。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2)整改内容:中固镇106号图斑,1林班72小班,判读面0.42公顷,被修建牛舍、房屋、围墙。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对当事人立案查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中固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补办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如果不能补办该手续,则进行拆除;由中固镇政府负责对违法侵占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植树造林。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6.造林面积不足问题

  整改内容:八宝镇72号图斑,2林班3小班,判读面积2.43公顷,更新造林面积不足。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对当事人立案查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八宝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由八宝镇镇政府负责按采伐设计面积补足造林面积。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三)2020年森林督查林业案件问题

  1.处罚后续执行不到位问题

  (1)整改内容:李志博非法占用八棵树镇八道岗子村4林班55小班修建鸡舍,面积0.15公顷。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对当事人彻底查处,确保执行到位;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八棵树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由八棵树镇政府负责拆除建筑物,并对违法侵占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植树造林。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2)整改内容:吴险非法占用靠山镇吕屯村1林班146小班林地采石,面积0.2公顷;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对当事人彻底查处,确保执行到位;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靠山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由靠山镇政府负责对违法侵占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植树造林。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3)整改内容:贾永权非法占用靠山镇郭蒋村1林班53小班林地修建房屋、硬化地面,面积0.17公顷;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对当事人彻底查处,确保执行到位;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靠山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由靠山镇政府负责拆除房屋、硬化地面,并对违法侵占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植树造林。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4)整改内容:韩长江滥伐黄旗寨镇小寨子村1林班16、18小班林木314株,未按处罚决定书要求补种树木。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彻底查处,确保执行到位;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黄旗寨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拿出方案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由黄旗寨镇政府负责对违法侵占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补植补造。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2.卷宗不规范问题

  整改内容:部分案件卷宗做卷不认真,例如:无受案编号、卷宗编号、处罚决定书编号等。

  整改措施:由市森林公安局、市自然资源事务保护服务中心负责规范卷宗。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15日

  四、主要任务

  (一)凡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的在建违法使用林地项目全部暂停。

  (二)进一步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各乡镇(街道)年度考核指标。

  (三)对森林督查检查中反馈的问题、专项行动和疑似图斑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三个标准”要求,依法严厉查处。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集中查处一批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对破坏森林资源的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四)由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对2019年森林督查中141个问题图斑以及国家和林业草原局移交的2020年森林督查117个疑似图斑,重新全面自查,梳理存在问题。

  (五)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切实加强林政稽查大队、林业站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规范案卷卷宗,全面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

  五、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整改工作从2020年9月22日开始,2020年11月15日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查处整改阶段(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0月31日)。从2020年9月22日开始,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10月10日前,落实各乡镇(街道)年度考核指标,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10月20日前,各乡镇政府须将国家林草局森林督查检查疑似图斑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和相关依据材料以正式文件上报市自然资源局;10月31日前,对森林督查检查中反馈的问题、专项行动和疑似图斑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整改到位。对于应该完善手续的,组织人力,抓紧补办、完善手续;能够及时纠正的,按照政策规定,立即进行纠正;应该规范的,按照政策要求,立即进行规范。

  (二)完善制度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10日)。针对林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照林业管理法律法规,建立落实动态巡查、林地保护、依法审核、规范案卷卷宗、技术培训制度,形成一个操作程序规范、执法监察到位的长效机制,使森林资源管理走向规范化轨道。

  (三)总结上报阶段(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5日)。按照“三个标准”的要求,结合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铁岭市林业和草原局。

  六、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思想,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层层压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切实通过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市政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领导全市整改工作。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保护事务服务中心、市林业局、各乡镇(街道)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国成同志兼任,负责具体事项的协调工作。

  (二)各司其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要严格工作标准,明确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落实到位的工作格局。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各单位,全面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毁林开荒、盗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案件梳理工作;市公安局、自然资源监察大队负责立案查处;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诉讼、审判工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门全程介入;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调度通报。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长效管理机制,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长春专员办事处森林督查检查反馈的意见上来。

  (三)细化分工,明确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本辖区森林资源进行全面监管,逐一排查存在问题的地块,列出清单。乡镇(街道)领导包片细化到村组,监管人员落实到地块,及时做好防范预防。对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及时制止,对于行政案件要及时查处,对于刑事案件要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局报告。对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市自然资源局报告。对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未及时发现、制止、处理、报告的,追究乡镇(街道)责任。

  2.市自然资源局、市森林公安局、自然资源监察大队主要负责案件处理。按照问题清单,一件一件落实,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及时查处。同时对乡镇(街道)上报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做好交接记录。

  3.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中相关责任人,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该追究责任的要坚决追究到位。

  (四)科学规范使用林地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园区对确定的建设项目,组织专门人员与自然资源、林业、发改、住建等部门进行对接,按上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科学选址,及时做好报批材料的准备工作。各相关部门对材料齐全的建设项目要及时受理,在未履行合法手续前,严禁项目开工建设,确保不再发生未批先占林地违法行为。

  (五)做好林地回收和植被恢复工作

  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选址不符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要另行选址,已建的要限期拆除并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在林地开荒、采伐迹地等未及时恢复造林的,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村和承包人进行植树造林,及时恢复植被。

  (六)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2020年起,市政府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作为对乡镇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重新修改并制定责任制文件,重新签订责任书,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细化考核内容。相关文件、责任书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正式施行。各乡镇(街道)要对照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中规定的各项任务逐一落实,确保森林覆盖率、林地森林保有量、林木蓄积量等主要指标和森林资源监管各项内容全面完成。对未完成目标责任制规定内容,任期内各项森林资源指标下降的,要暂缓提拔主要领导,并按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依法处理,严肃问责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整改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查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和生态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长春专员办事处森林督查检查中涉及我市的问题,要逐一查处,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查缺补漏,不留任何死角,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解读 unscramble

  一、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求,全方位落实属地责任,全力推进生态建设,着力打造“生态开原、宜居开原、幸福开原”。 

  二、工作目标

  一是不断规范我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完善目标考核体

  二是提高政府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三是有效解决违法占地问题

  四是健全完善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反馈意见“三个标准”“对于违法当事人要进行处罚;对责任人要进行追责问责;违法侵占的林地要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三、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1.2019年森林督查整改地块问题

  2.2020年森林督查核查地块问题

  3.2020年森林督查林业案件问题

  四、主要任务

  (一)凡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的在建违法使用林地项目全部暂停。

  (二)进一步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年度各乡镇年度考核指标。

  (三)对森林督查检查中反馈的问题、专项行动和疑似图斑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三个标准”要求,依法严厉查处。

  (四)由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对2019年森林督查中141个问题图斑以及国家和林业草原局移交的2020年森林督查117个疑似图斑,重新全面自查,梳理存在问题。

  (五)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切实加强林政稽查大队、林业站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规范案卷卷宗,全面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

  五、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整改工作从2020年9月22日开始,2020年11月15日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查处整改阶段

  从2020年9月22日开始,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二)完善制度阶段

  (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10日)。针对林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照林业管理法律法规,建立落实动态巡查、林地保护、依法审核、规范案卷卷宗、技术培训制度,形成一个操作程序规范、执法监察到位的长效机制,使森林资源管理走向规范化轨道。

  (三)总结上报阶段

  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5日)。按照“三个标准”的要求,结合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国家和省市局

  (四)科学规范使用林地。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园区对确定的建设目,组织专门人员与自然资源、林业、发改、城建等部门进行对接,按上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科学选址,及时做好报批材料的准备工作

  (五)做好林地回收和植被恢复工作。

  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选址不符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要另行选址,已建的要限期拆除并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六)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2020年起,市政府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作为对乡镇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七)主要措施

  依法处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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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原市森林资源督查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解读-1

开原市森林资源督查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解读-2

开原市森林资源督查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解读-3

开原市森林资源督查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解读-4

开原市森林资源督查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解读-5

开原市森林资源督查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解读-6

开原市森林资源督查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解读-7

开原市森林资源督查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解读-8

开原市森林资源督查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解读-9

开原市森林资源督查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解读-10

开原市森林资源督查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解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