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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原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18〕2号)要求,结合《开原市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县为主、统筹城乡、区域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统一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装备配置基本标准,着力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谐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达到辽宁省优质均衡验收标准,不同学校、不同群体之间的学生均能享受到相对公正、平等、优质的教育,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在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
(一)学校布局科学化。在遵循教育自身规律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使学校数量、规模满足生源变化的需求。
(二)办学条件标准化。按照国家规定的学校建设标准,积极巩固和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成果,使各学校校舍、教学设施、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后勤保障设施等全部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师资配置均衡化。教师编制符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深化小学教师定期交流工作,创新教师培养、培训形式和内容,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四)教育管理精细化。积极构建有显著特色,符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际需要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用精细、科学、规范、人文化的管理制度,显著提升义务教育的管理水平。
(五)教育评价科学化。基本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五位一体的评价制度,评价结果得到有效应用。
(六)教育质量优质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工作重点
(一)继续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优化硬件资源配置
1.调整优化中小学校布局。按照“就近入学、因地制宜、适度集中、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点。合理调整城区学校布局。实施三年的扩建、改建、新建工程,逐步完善城区学校的布局,扩充城区学校容纳能力,彻底解决大班额、学校超规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不足的问题。科学整合农村学校教育资源。到2021年,将现有的24所农村中小学合并为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将老城街中心校和兴开街中小学校并入城区学校。在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保留必要的村级小学和教学点。
2.均衡配置学校硬件资源。到2025年,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音乐、美术教室配置: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教室1间以上。
3.消除大班额、控制学校规模。2019年秋季开学,确保消除大班额,到2025年,小学、初中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2025年,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
4.城区学校布局调整步骤。(1)推进新华路小学扩建工程。在新华路小学教学楼西侧,扩建约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新增设学位700个。计划2019年动工,预计所需资金约500万元,2020年9月前完工。计划在民主小学原有2栋教学楼基础上各增建一层,2020年9月前完工。(2)推进铁西小学和开原六中新建工程。在铁西悦莱新城东侧,新址建设铁西小学和开原六中。新铁西小学设学位1890个,比原铁西小学增加960个学位;新六中设学位1500个,比原六中增加900个学位。2019年动工建设,预计所需资金约4000万元,由义和开发商先期投资,2020年底前完工。(3)在紫玉家园北、新消防大队东侧规划新建1所小学。计划与商品房开发同步,学校规模容纳1200人左右,辐射开原清河交界地区,缓解新华路小学压力。2019—2020 年动工建设,预计所需建设资金约2000万元,2021年暑期完工。(4)在滨水新城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占地面积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小学设学位1620个,初中设学位900个,将开原四中初中部迁至此处,解决滨水新城没有中小学的现状。拟于2020年动工建设,预计2022年底前完工。(5)推进滨水新城开原高中建设,建成搬迁后,将二高中搬迁至高中现址,将八中中学部迁至二高中现址,实现八中中学部与小学部分离,八中搬迁新址后,将增加300个学位。高中于2019年复工建设,预计所需资金约1.2亿元,2021年底前完工。八中新址改造资金约300万元,2022年底前完工。(6)推进职教中心建设,建成搬迁后,将职教中心现址改建为1所小学,设学位1200个。职教中心建设于2021年动工,预计所需资金约1亿元,2022年底前完工。小学改造所需资金约500万元,预计2023年9月前完工。
5.提升村级小学教育装备水平的步骤。投入资金292.8万元,在2025年前完成村级小学教育装备水平提升工作。(1)实现村小“班班通”。需购置36套多媒体一体机设备,每套1.6万元,需资金57.6万元。(2)配备480台计算机,其中180台配给12所村小,每个村小15台;余下300台弥补中小学教师用机不足,每台0.27万元,需资金129.6万元。(3)购置图书9.6万册,配给23个村小(包括教学点),平均每个村小4000余册,需资金100万元。(4)增添教学点实验设备及购置初中化学危险品专柜,需资金5.6万元。(共二个教学点,每个教学点配备两组实验桌及常用实验仪器需资金1.5万元;26个初中,配备危险品专柜26套,每套0.1万元)。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保护事务服务中心、市消防大队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均衡配置师资
1.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定学校、定专业、定学科的方式,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和教师招聘计划。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教职工与学生比保持在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的水平。
2.建立教师及时补充机制。计划3年内招聘各类学校教师385人,2019年招聘120人,2020年招聘135人,2021年招聘130人。逐年补充体艺等紧缺学科教师,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使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艺专任教师均达到0.9人以上。
3.提升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和骨干教师数。2018年底,我市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均已达标。计划到2025年,每百名初中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的教师达到8人,每百名小学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的教师达11人。加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力度,争取在2025年,初中和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保持在2人以上。
4.强化教师培训和交流。继续加大教师培训工作力度,通过各种培训,提升教师专业水平,保质保量完成教师5年360学时的培训任务。认真落实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全市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每年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恪守教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树立教师在学生群体中的崇高形象,增强教师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责任单位:人社局、编委办、财政局、教育局
(三)加大投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落实
1.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继续保持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良好势头,2018年,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达到了854元、1054元,今后将实现逐年增长,不足百人的村级小学按百人拨付。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不足百人按百人拨付。
2.争取、设立教育专项资金。义务教育经费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经费单列。积极争取和有效使用中央和省教育建设项目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薄弱学校改造和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市财政设立教育专项资金,加强学校校舍维护维修,持续更新教学仪器、教具等设备。
3.落实教师待遇。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保证逐年增长,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全市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保障中小学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提升教学能力和水平。落实好偏远地区教师的津贴补贴政策,对农村教师实施差异化补助。给予班主任每月不低于300元的补助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
(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完善助学制度
1.进一步巩固、提高普及程度。加强学生户口簿的统计,准确掌握学龄段学生人数。强化入学工作,加大义务教育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和划片招生制度,确保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加强在校学生统计工作,强化监管,准确掌握学生入学情况,按照国家统计口径标准,认真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指标要求。
2.强化“控辍保学”。加大“控辍保学”宣传力度,强化“控辍保学”意识和责任。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双线控辍”机制,落实各级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村(居)委、学校、家长的“控辍保学”责任。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管理,动态掌握中小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形成网上联动管控机制,重点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学生学籍变动管理,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3.完善助学制度。将进城务工子女、外来随迁子女入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子女、外来随迁子女平等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在85%以上。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实行普查登记制度和社会结对帮扶制度,开展“一帮一”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建立政府主导,民政、教育、公安、妇联、共青团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学生不因贫辍学。大力办好特殊教育,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4.合理分配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合理分配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将50%以上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级中学,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关工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加强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积极开发和实施学校课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育科研,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积极打造学校办学特色,建设良好的校园文化,完善激励竞争机制和评价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加强安全管理。明确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主要领导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完善“一岗双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健全安全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加强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规范办学行为。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抓好学校章程建设,实施精细化管理,健全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使学校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加大违规收费查处力度,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不能向学生收费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教辅材料和学具。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各种基本办学支出,一律在财政安排给学校的公用经费中开支,决不允许通过向学生收费来解决。
4.规范招生行为。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不设重点学校和重点班,严防择校和大班额现象。
5.增强学生体质。全面落实“两课两操”,认真上好体育课。有效开展大课间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强化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确保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均达85%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监察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
(六)关注群众呼声,提高社会认可度
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的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学生、家长、教师等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注群众的呼声,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千方百计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市教育的满意率,使开原教育的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监测与验收
1.杜绝“一票否决”事项的发生。“一票否决”共六项: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虚作假行为。
2.加强对“资源配置”七项指标的监测,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3.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Ш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4.迎接各级政府的评估验收。在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等三个方面均达到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在2025年8月,报铁岭市政府预检,在2026年上半年接受省级评估验收,在2026年下半年接受国家审核认定,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监察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规划、教育部门具体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落实政府责任。加强政府统筹,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部署和本地城镇化进程,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激励等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义务教育发展。把统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对下级单位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促进义务教育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
3.明确部门职责。教育部门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发展改革部门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在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公安部门要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及时向同级教育部门通报有关信息。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为推动实现统筹分配城乡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提供政策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督促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支持外出务工父母定期回乡看望留守儿童。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切实保障学校建设用地。规划部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中小学用地的,应当征求同级教育部门意见。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没有竣工验收备案的新建学校和校舍依法不准投入使用。
4.加强督导检查。政府将加强对落实有关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义务教育工作情况。教育督导部门要结合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的规划、部署和要求,开展县域内城乡义务教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措施落实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5.营造良好氛围。政府将加大对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脱贫攻坚、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等的综合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凝聚人心,统一认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要依法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和推广,使我市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