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营商环境工作制度

来源:开原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5日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缩减办理时限、简化办事流程,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

  一、责任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为文旅广局局党组书记、局长苑学伟,副组长为副局长田义、方泽军、王一舟、执法队副队长林林、刘翠,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

  (二)规范责任制度

  一是转变服务态度 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大力推行微笑服务,加强干部作风整顿,严禁杜绝在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为群众办事的过程中“吃、拿、卡、要、报”等,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二是简化审批事项和办事程序。对前来的群众,能一天办的事决不拖到第二天,能一次办的事决不跑第二次。能一个人办的事决不推到第二个人,凡符合要求的做到随到随办,当时办不了的要说明原因,并在最短时间帮助、配合解决。

  三是加快检查验收审批进度。做到一次性告知规划、施工许可以及后期的竣工验收等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一链办理,加快推进项目审批。创建项目会客厅,一张表单告知企业,一链办理工程项目所需业务,让申报单位“少跑腿、降成本”,进一步激发旅游市场活力,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

  四是规范文旅行业行政处罚行为,坚持“重教育轻处罚”。对入企业检查时发觉的一般性问题,主动帮助企业整改、改正。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实施惩罚,催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规定的,不予惩罚;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的,方可进入惩罚程序。

  二、监督考核制度

  要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推动改革、服务进展、改良作风的重要契机,坚持业务工作与作风建设相融合,日常督察与动态考核相结合,对工作落实不准时、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

  建立每周通报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对工作不部署、政策不落实、纪律不遵守、服务不到位、企业不满意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坚持示范引领,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改革创新举措、经验做法和正面典型,及时通报表扬。

  三、投诉举报及监管制度

  加强文旅市场监管。牢固树立“打击违法就是保护守法”的执法意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文旅市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侵权盗版、“不合理低价游”等破坏市场秩序、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净化旅游市场经营环境。充分发挥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8890民情民意和民心网等平台作用,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企业和市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