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管理

来源:林丰小学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7日

  林丰小学招生管理

  招生政策制定:各地教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小学招生政策。如规定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通常指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明确招生原则为免试就近入学等。

  招生计划确定:教育部门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标准班额等,下达公办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的年度招生计划,同时核定民办小学提出的招生计划,学校须严格按计划招生,不得随意突破。

  招生范围划分:公办小学严格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范围内招生。民办小学按规定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部分地区会根据户籍、房产等情况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如宁波市海曙区规定了中心城区小学的招生范围为特定街道内户籍、房产或暂住地的适龄儿童等。

  报名与录取:公办小学一般按照“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对适龄儿童进行分类排序录取。

  特殊群体招生:各地会落实和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其应读尽读。同时,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按“一人一案”原则,安排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到特殊学校就读等。此外,还会落实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等按规定妥善安排入学。

  招生纪律与监督:教育部门会要求学校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招生、乱收费。同时,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调处机制,对违规学校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进行约谈、通报、追究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