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二高中2025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

来源:开原市第二高级中学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3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铁岭市教育局下发的《2025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会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认定细则。

  一、明确意义、加强认识

  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学,接受高中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义。为此各年级段、班主任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尽人皆知

  二、建立组织机构

  根据文件精神,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评定方案、确定受助对象。

  组长:李宁富立春

  副组长:苏兵胡敏喻杰

  成员:王龙江王睿贺贵石李铁印潘佳刘海

  家长代表:马刚杜艳

  三、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

  运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召开主题班会学校公众号,班主任及家长群发推送方式方法,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达到尽人皆知。

  四、准确把握政策,规范操作流程

  1、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国家资助对象为我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2025年春季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1150元。对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残疾、特困救助四类学生给予免学期500元。

  五、资助工作流程

  1告知:

  学校在开学初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主要途径是班主任在家长群里发布申请学生资助的公告,内容包括认定工作的通知,申请的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各项资助项目、申请资助时限等。

  2报名: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应在学校发布公告起的规定时限内到学校主要负责人处报名并提交书面申请,学校贫困学生认定工作组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

  3人员分类及需提供材料:

  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县级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扶贫卡(扶贫手册)、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

  特困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

  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本人孤儿证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

  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相关证件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本人残疾证、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

  残疾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监护人残疾证、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

  非特殊群体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

  4办理路径:北楼一楼政教处贺贵石联系

  5认定依据

  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学校认定工作组依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查询”模块中【重点保障人群信息查询】和学生提交的有效证件综合核查认定。对无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认定工作组成员会到困难学生家里进行家访。

  6、资助对象评审

  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认定工作组负责人受理学生申请,初步评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计汇总报至资助中心、教育部门审批。

  7、资金发放

  5中下旬,国家资助金下发后通过银行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的工商银行卡上。

  开原市第二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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