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金沟子镇学校财务制度

来源:开原市金沟子镇学校 张丽娟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9日

开原市金沟子镇学校财务制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财教【2022】159号文件,并依据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及开原市教育局下发开教发【2023】15号文件《关于印发《开原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贯彻执行财政部、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四、大额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学校支出总额2000元(含2000元)以上要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单笔支出1000元(含1000元)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五、财务人员要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六、票据合法、合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发票或正规收据;内容清楚,应写明商品和服务的详细内容,内容要真实,不能只写大类;要素齐全,包括日期、发票单位名称、商品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签名、填制单位公章、用途等;各种单据要有经办人、审核人和主管财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七、旅差费报销由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字,会计审核,主管财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八、财务主管、财务会计和出纳相互监督,共同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

  九、上级财务检查调用会计档案,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须经财务主管批准,由财务人员经手办理,并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财务资料。

  十、自觉接受和配合物价、审计、税收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