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1日
开原市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赵宏军与被执行人史明达、刘铁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进入执行程序后,房屋所有权人为开原市房产改造开发公司,因该不动产权证丢失,现依据(2024)辽1282执恢606号函,将坐落于开原市新城街万盛园小区3幢孙台路1号9房屋,不动产权证号:211282-013873-0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