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遗失补证公告 ([2025]开393号)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1日

  权利人魏明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该房屋坐落:新城街东鑫小区1幢解放路4221-4-1室,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11282-032311-1,面积101.6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补发,经审查,现予以公告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自公告之日起无异议,可以补发。

  特此声明:补办证当事人如有瞒报、虚报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情况,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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