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1日
权利人魏明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该房屋坐落:新城街东鑫小区1幢解放路422号1-4-1室,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11282-032311-1,面积101.6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补发,经审查,现予以公告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自公告之日起无异议,可以补发。
特此声明:补办证当事人如有瞒报、虚报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情况,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魏 明
2025年9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