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1日
权利人高玉民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为373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开原市城郊乡小李台村,用地面积343.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4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玉民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