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1日
权利人代连峰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该房屋坐落:新城街新创雅园E幢保安街113号2-3-2室,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11282-011977-5,面积75.95㎡。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补发,经审查,现予以公告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自公告之日起无异议,可以补发。
特此声明:补办证当事人如有瞒报、虚报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情况,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代连峰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