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遗失补证公告 ([2024]开126号)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2日

  房屋权利人李香军因保管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 开原市新城街圣方丽园18幢哈大路330号1-6-1,房屋所有权号:211282-034440-2,面积 60.87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补发,经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告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可以补发。

  特此声明:补办证当事人如瞒报,虚报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情况,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李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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