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0日
为深入贯彻铁岭市政府《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铁政办〔2022〕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压实消防工作责任,切实提升辖区基层消防工作水平,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现将此通知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在6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开原市消防救援大队邮箱(kaiyuanxiaofang@163.com)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开原市东城街130号丙(邮政编码112300)。
3.联系电话:73627119
开原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6月15日
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
工作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铁岭市政府《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铁政办〔2022〕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压实消防工作责任,切实提升辖区基层消防工作水平,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22〕2号)文件精神,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解决基层末端监管缺失问题,着力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最大限度遏制“小火亡人”,切实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
1.设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机构。各乡镇(街道)要推动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机构建设,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年工作任务,要成立由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消防救援机构管片监督员任副组长,林业站、水利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各乡镇(街道)要依据《中共开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增加消防工作职责的批复》(开编办发〔2022〕4号),依托乡镇(街道)安监办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专人负责实施消防工作及工作职责。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完成消防工作站挂牌。各村屯要成立由村委会主任、治保主任、民兵连长等人员组成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村屯每季度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防火紧要期,将森林防火与村屯防火有机结合,采取防火巡查检查、出动巡逻车、设立瞭望哨、设置卡点等措施,开展安全检查。
2.明确专人负责实施。要明确消防工作站人员负责开展日常消防工作,消防工作站负责人要每月组织召开会议研判风险形势,并形成会议纪要。消防工作站要组织社区、村屯消防“网格员”对“三合一”场所(将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等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和“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群租房等开展巡查指导、宣传教育、巡逻防控等工作,确保实体化运行。同时,要及时整理工作开展情况、影像等资料备查。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要明确专人负责将消防工作站人员基本信息报送至消防救援大队。并及时将召开会议情况、会议纪要、总结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备查。
3.充实基层防火力量。开发区要设立消防安全指导服务机构,采取借用事业编制招录方式引进专门技术人才,明确2名事业编制人员负责消防工作,由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实行归口管理,为开发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10月底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共开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开发区消防相关事业编制批复、人员选配工作。
4.整合乡镇灭火力量。八宝镇、庆云堡镇、靠山镇要将林业扑火队与专职消防队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自效能,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制定联勤联动方案,开展灭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调集,确保快速处置火情。各乡镇(街道)要整合乡镇林业力量,统计人员组织、器材装备等基本情况,有条件的乡镇配置消防车,不具备条件的乡镇通过改装农业机具实现灭火功能或整合水利、园林洒水车等作为乡镇志愿消防队灭火救援主要力量。各村屯要建立7至15人的村屯志愿消防队,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制定《乡镇水源一览图》《乡镇村屯联系人一张图》《消防车道线路图》等,为灭火救援提供基础保障。每个社区依托小区物业建一处社区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对周围小区、建筑消防设施情况熟悉掌握,并定期组织灭火救援演练。
(二)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1.强化消防水源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推动消防水源建设,每个乡镇(街道)建成1个消防水鹤或取水码头,并建设1处消防车取水口,改善农村灭火救援取水难问题。设置为消防水源的,要设置明显标识。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应将洒水车、农机车纳入灭火力量;不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配置1台简易取水泵及简易储水箱,用于初期火灾处置。2022年底前,每个乡镇至少配置1台简易取水泵,并建成1处消防车取水设施。市政府督查室、消防救援大队将组织对各乡镇(街道)消防水源建设情况进行统一验收。
2.完善维护保养机制。要严格落实《辽宁省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市政公共消防水源维修保养长效机制。要加强市政公共消防水源建设,将市政公共消防水源建设、维护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督促自来水供水单位制定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切实提升市政公共消防水源的完好率。2022年底前,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完成市政消火栓12个、消防水鹤3个建设任务。
3.做好联勤联动建设。应急管理局要建立灭火指挥体系,公安、住建、应急、气象、消防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提升协同作战处置能力。2022年底前,应急管理局要制定各灾害事故类型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实战化演练,确保发生险情能够高效处置。要整合园林、环卫等力量,将洒水车辆纳入灭火救援供水保障体系,时刻保持应急状态。6月底前,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对洒水车数量进行统计,建立台账。2022年底前,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一次农村联动火灾扑救应急实战演练。
(三)加强基层风险隐患治理。
1.加强消防“网格化”管理。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和要求,明确消防安全网格员,实体化运行网格化管理。要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员台账,明确职责及任务分工。网格员要对网格内的单位、九小场所和居民家庭进行信息采集,建立档案,熟悉网格内消防通道、水源、消防器材设置点的位置及网格内单位、九小场所和居民小区消防基本情况,对网格内的单位、九小场所和居民小区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特殊时期火灾防控,并要做好检查记录。对不积极消除隐患的单位(场所),及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移交线索,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场所)整改隐患问题。指导网格内的单位、经营场所和居民小区举行消防演练等活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网格内单位、九小场所和居民家庭发生火灾时,应及时赶赴火灾现场进行灭火,协助消防救援大队调查火灾事故。同时,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采取做实乡镇(街道)消安委办公室、消防文员派驻等多种方式,指导推动居(村)委会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基层消防管理。2022年底前,市政府督查室、消防救援大队将对各乡镇(街道)消防“网格化”管理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大力整治消防隐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辖区产业结构及季节性、历史火灾等特点,深入分析研判突出风险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同时要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强化工业园区、旅游民宿、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9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建立重点场所、部位台账,派出所要摸清底数,定期开展排查。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对派出所业务指导、培训和单位抽查。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高层建筑、校外培训机构、沿街商铺等场所排查整治,每次行动要有方案、计划、台账、保存影像资料。对于将乡镇沿街建筑、农村自建房用作民宿、群租房、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构、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将生产厂房、仓库、工业办公楼改造用作商业、服务业场所的,要组织开展综合治理。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整治火灾隐患。各街道要每季度组织社区、物业小区开展一次“三查三清”、电动车、消防车通道排查整治,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停放和充电服务。
3.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职责,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乡村建设、基层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等内容。充分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台、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栏、标语海报等,开展贴近基层实际的经常性消防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名人效应”,通过农村“大喇叭”、赶大集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消防知识。督促乡镇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火灾防范意识。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要将消防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图片、总结等内容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将具体任务纳入总体工作目标同部署、同实施、同推进,逐项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措施,统筹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将开展消防工作的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明确保障办法,规范保障流程,安排专项资金,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二)分类指导推进。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火灾特点,分行业、分类型、分区域指导、推动、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完善联席会议、重大问题会商督办、成员单位履职报告等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火灾风险,提出意见建议。
(三)强化督导问效。市政府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推动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范畴,定期开展督导,并将督导结果进行全市通报,着力推动落地见效。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清单
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 |
主要内容 |
任务分工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一)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 |
1.设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机构 |
1.要推动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机构建设,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年工作任务,要成立由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任组长,分管消防工作领导、派出所所长、消防救援大队管片监督员任副组长,林业站、水利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村屯要成立由村委会主任、治保主任、民兵连长等人员组成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
6月底前 |
各乡镇(街道) |
2.要依据《中共开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增加消防工作职责的批复》(开编办发〔2022〕4号),依托乡镇(街道)安监办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专人负责实施消防工作及工作职责。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完成消防工作站挂牌。 |
6月底前 |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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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乡镇(街道)、村屯每季度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防火紧要期,将森林防火与村屯防火有机结合,采取防火巡查检查、出动巡逻车、设立瞭望哨、设置卡点等措施,开展安全检查。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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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专人负责实施 |
1.消防工作站负责人要每月组织召开会议研判风险形势,并形成会议纪要。要及时将召开会议情况、会议纪要、总结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备查。 |
每月底前 |
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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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社区、村屯消防“网格员”对“三合一”场所(将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等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和“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群租房等开展巡查指导、宣传教育、巡逻防控等工作,确保实体化运行。要及时整理工作开展情况、影像等资料备查。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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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明确消防工作站人员负责开展日常消防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将消防工作站人员基本信息报送至消防救援大队。 |
6月底前 |
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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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充实基层防火力量 |
1.开发区要设立消防安全指导服务机构,采取借用事业编制招录方式引进专门技术人才,明确2名事业编制人员负责消防工作,由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实行归口管理,完成开发区消防相关事业编制批复、人员选配工作。 |
10月底前 |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共开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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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消防安全指导服务机构实行归口管理,为开发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
全年 |
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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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整合乡镇灭火力量 |
1.八宝镇、庆云堡镇、靠山镇要将林业扑火队与专职消防队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自效能,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制定联勤联动方案,并归档备查。开展灭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调集,确保快速处置火情。 |
12月底前 |
八宝镇政府 庆云堡镇政府 靠山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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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整合乡镇林业力量,统计人员组织、器材装备等基本情况,有条件的乡镇配置消防车,不具备条件的乡镇通过改装农业机具实现灭火功能或整合水利、园林洒水车等作为乡镇志愿消防队灭火救援主要力量。各村屯要建立7至15人的村屯志愿消防队,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制定《乡镇水源一览图》《乡镇村屯联系人一张图》《消防车道线路图》等,为灭火救援提供基础保障。每个社区依托小区物业建一处社区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对周围小区、建筑消防设施情况熟悉掌握,并定期组织灭火救援演练。 |
12月底前 |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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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
1.强化消防水源建设 |
每个乡镇至少配置1台简易取水泵,并建成1处消防车取水设施消防水源要设置明显标识。市政府督查室、消防救援大队对各乡镇(街道)消防水源建设情况进行统一验收。 |
12月底前 |
各乡镇(街道) 市政府督查室 消防救援大队 |
2.完善维护保养机制 |
1.要严格落实《辽宁省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市政公共消防水源维修保养长效机制。要加强市政公共消防水源建设,将市政公共消防水源建设、维护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督促自来水供水单位制定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切实提升市政公共消防水源的完好率。完成市政消火栓12个、消防水鹤3个建设任务。 |
12月底前 |
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自来水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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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联勤联动建设 |
1.公安、住建、应急、气象、消防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提升协同作战处置能力,建立灭火指挥体系。 |
12月底前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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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整合园林、环卫等力量,将洒水车辆纳入灭火救援供水保障体系,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对洒水车数量进行统计,建立台账。 |
6月底前 |
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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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各灾害事故类型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实战化演练,确保发生险情能够高效处置。 |
12月底前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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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开展一次农村联动火灾扑救应急实战演练。 |
12月底前 |
应急管理局 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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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基层风险隐患治理 |
1.加强消防“网格化”管理 |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和要求,明确消防安全网格员,实体化运行网格化管理。要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员台账,明确职责及任务分工。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 |
2.网格员要对网格内的单位、九小场所和居民家庭进行信息采集,建立档案;熟悉网格内消防通道、水源、消防器材设置点的位置及网格内单位、九小场所和居民小区消防基本情况;对网格内的单位、九小场所和居民小区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特殊时期火灾防控,并要做好检查记录。对不积极消除隐患的单位(场所),及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移交线索,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场所)整改隐患问题;指导网格内的单位、经营场所和居民小区举行消防演练等活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网格内单位、九小场所和居民家庭发生火灾时,应及时赶赴火灾现场进行灭火,协助消防救援大队调查火灾事故。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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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取做实乡镇(街道)消安委办公室、消防文员派驻等多种方式,指导推动居(村)委会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基层消防管理。 |
12月底前 |
各乡镇(街道) 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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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各乡镇(街道)消防“网格化”管理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
12月底前 |
市政府督查室 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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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力整治消防隐患 |
1.结合辖区产业结构及季节性、历史火灾等特点,深入分析研判突出风险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同时要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强化工业园区、旅游民宿、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 |
全年 |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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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重点场所、部位台账,派出所要摸清底数,定期开展排查。 |
9月底前 |
各乡镇(街道) 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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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派出所业务指导、培训和单位抽查。 |
全年 |
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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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高层建筑、校外培训机构、沿街商铺等场所排查整治。每次行动要有方案、计划、台账、保存影像资料。对于将乡镇沿街建筑、农村自建房用作民宿、群租房、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构、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将生产厂房、仓库、工业办公楼改造用作商业、服务业场所的,要组织开展综合治理。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整治火灾隐患。各街道要每季度组织社区、物业小区开展一次“三查三清”、电动车、消防车通道排查整治,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停放和充电服务。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 各行业主管部门 消防救援大队 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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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宣传教育培训 |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乡村建设、基层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等内容。充分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台、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栏、标语海报等,开展贴近基层实际的经常性消防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名人效应”,通过农村“大喇叭”、赶大集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消防知识。督促乡镇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火灾防范意识。要将消防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图片、总结等内容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