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7日
为进一步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用心用力用情办好民生实事,根据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34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54元,每人每月增加20元,原地方补贴6元,基础养老金达到160元。7月至9月增加20元部分将与10月养老金一并发放到群众手中,本次养老待遇调整共有92835名群众受益,总计调整、补发养老金550万元,当月待遇发放及补发共计2176万元,已按时足额发放。
今年以来,开原市人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顺利完成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人均养老金水平从年初的155元提高至现在的175元,全市城乡居民养老水平进一步提高,晚年生活得到更好保障。
下一步,开原市人社将继续围绕“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要求,把提高居民养老金水平列为工作重点,积极落实中省市基础养老金提标政策,让城乡居民共享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更好地保障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