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开展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确保河湖生态环境平安稳定

来源:开原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1日

  为充分落实河长库长制监督管理作用,推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切实解决河道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河道生态环境整体状况,对河库垃圾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做到“河道无漂浮物废弃物、河岸无垃圾、河中无阻碍”的河道常态化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垃圾清理整治工作,打造干净整洁的河库生态环境

  开原市水利局结合《辽宁省总河长令》(第6号)、《铁岭市总河长令》(第7号)工作要求及我市工作实际,自年初以来开展“清四乱”排查、河库错位垃圾堆放点排查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农作物问题清理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市级河长巡河20余次,解决问题20余项,乡级河长巡河800多次,解决问题700多项,村级河长巡河9000多次,解决问题8000多项,清理垃圾200多处、约1500立方米,动用人员1000多人次、机械600多台次,更新河长制公示牌信息208块。

  下一步,开原市河长制办公室将继续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严厉打击河库“四乱”、违规违建、影响河道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并纵深巡查河道管理范围,结合水利工程项目监管,加大对沿河项目施工方及沿河居民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