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2日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起实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共同营造良好文明的家庭成长环境,包容亲爱的社会关爱环境,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各项合法权益,卫健局决定在6月份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为社会大众普及保护法律法规,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21年6月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为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卫健系统将其作为卫生工作的一项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和目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承办工作组,落实了具体责任。将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各医疗保健机构,强化责任意识,发扬协作精神,以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创新思路、积极实践,宣传实效和社会影响不断增强
1、通过大屏幕、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现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深入宣传贯彻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自我保护教育,普及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知识和自护技能知识。以健康教育进社区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广大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活动。
2、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在学校举办心理保健讲座,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指导,通过未成年人心理咨询门诊的方式,开展心理咨询和健康教育,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3、做好未成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提高未成年人的健康水平,监督和指导中小学校、托育机构的卫生工作,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对学生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并针对影响学生生长发育的问题,提出干预性措施。结合“爱眼日”、“爱牙日”、“爱耳日”等活动,共同对未成年人进行眼保健、口腔保健和听力保健。
四、下一步措施
1、加强三级网格建设,健全流动人口未成年人保健制度,主动加强流动适龄儿童计划免疫的查漏补种工作。
2、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对未成年人保健知识宣传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事业,也是一项极具开拓性的事业,此项工作任重而道远。卫健局将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增强信心,密切协作,共同努力,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