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自然资源局认真组织学习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 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

来源:开原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6日

  根据铁岭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按照开原市营商局下发的《关于组织学习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 的通知》的精神,开原市自然资源局营商工作办公室积极组织本部门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积极宣传《条例》和《规定》,切实把营商环境建设落到实处。

  接到学习通知后,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把学习内容下发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营商服务大厅窗口,通过微信发送到局机关各个部门,通知各部门认真织组织学习。并要求学习后,各部门通过组织交流座谈和学习研讨,加强对《条例》内容的贯彻和实施。

  据了解,2016年12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优化营商环境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条例》和《规定》重点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完善法治保障、建设规范公正法治环境,形成诚信开放社会氛围、打造良好人文环境四个方面对原条例内容进行丰富和完善。

  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及一线窗口服务人员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就要增强优质服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加强对外窗口服务行业管理,提升对外服务形象,是打造开原市良好的营商环境的核心。高效的工作方式、专业的知识以及为企业服务的精神让企业工作得以顺利展开,让企业看到开原市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振兴经济发展方面做出的努力,这更加坚定了驻开企业在我市发展的信心,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也为开原创造更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吸引更多更优质企业入驻开原,使我市的营商环境形成良性循环。

  通过学习,全局干部紧紧依照《规定》以构建“一清单”“一平台”“一标准”“一承诺”的“四个一”管理模式及新修订的《条例》中五个“更加”的指导精神,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条例》和《规定》,做好土地招拍挂、征占林业用地、及土地规划利用、不动产登记等自然资源局政务工作,为开原市全面全力打造最优政务服务通道,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