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8日
开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常态化打击整治的基础上,注重与交通、路政和安监等部门联合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百吨王”挂车、重型自卸货车超载超限、改型、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到5月19日,共打击超载车辆722辆,超载50%以下67辆,超载50%以上货车399辆(不含百吨王);“百吨王”货车256辆,其中改型车辆58辆。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开原交警大队针对辖区实际采取了多项整治措施。
一、加强信息梳理,提供执法保障。
交警大队对辖区“百吨王“货车源头装载始发地位置、运输线路、涉企信息、基本情况、驾驶员信息开展摸底调查,分类登记,弄清底数,并据此找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部门、部位、地区以及薄弱环节,建立工作档案,为科学部署巡查巡检警力提供依据。
二、加强集中整治,形成震慑作用。
依托正在开展的路警联合整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抓住有利时机,深化集中整治成效,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路警联合整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和《路警联合开展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治理工作程序规定》开展执法,将路面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货车信息及时转递交通运管部门和所属运输企业,督促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对外省籍违法货车向其所属地交警部门发函,建议其加强源头监管和教育,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工作局面。
三、加大警力投入,提高整治效果。
大队将警力最大限度地摆在路面上,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通过加密巡逻频次,提升管控效果,维护通行秩序。在查超过程中对嫌疑车辆按照相关程序称重后,依法进行处罚,并严格执行卸载规定。同时强化科技应用。发挥技术监控设备作用及时发现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等违法货车,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全方位路面监管工作格局,依托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和卡口作用,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货车及时拦截、核实、处罚,进一步提高了科技系统的路面管控效能。
四、强化主题宣传,营造整治声势。
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货车驾驶人以及货运企业法人、负责人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组织随警作战,集中曝光货车违法行为,并加大货运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曝光力度,倒逼企业整改,同时,发动群众举报“百吨王”等大货车违法行为,形成货车违法行为“人人喊打”的共治格局;印制宣传资料,在货运场站、物流集散地、国省干道主要节点处悬挂标语5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多角度开展针对性宣传,营造严查严处的整治声势。
五、强化纪律作风,严格公正执法。
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坚决执行“十不准”纪律要求,严禁民警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乱罚款、收黑钱问题,绝不允许与保车、带路团伙勾结,严禁辅警单独上路执法或者代表公安交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大队领导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各中队工作进展和规范执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提高,确保打击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