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9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人才发展战略,引导我市高素质运动员利用自身专业技能,在我市建设体育人才队伍工作中发挥良好作用,推动我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辽宁省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试行)》铁市人社发〔2020〕124号文件规定,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在代表国家参加国际大赛中取得奖牌的退役优秀运动员中通过考核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岗位、人数及范围
1.开原市公共文化中心(体育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2.报名范围为代表国家参加国际大赛并取得奖牌的开原籍优秀退役运动员。
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安置工作条件的(提供辽宁省运动员退役审批表和辽宁省优秀退役运动员推荐安置工作函),2015年1月1日至今退役的优秀运动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职称为国家级运动健将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含)期间出生)。
三、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9:00-2025年7月1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开原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局(滨水新城九州路129号)702室。
报名联系电话:73823715。
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参加国际大赛取得奖牌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由文旅广局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人员业绩情况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组织考核:由文旅广局成立考核组,采取面试和专业考核的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及体检:由文旅广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核审、公示和备案
1.核审。由人社、编办部门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考核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后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开原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2.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备案。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影响录用的,由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在新岗位的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开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