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民政局关于公布集中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监督举报事宜的公告

来源:开原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3日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真正实现社会救助领域政策公开、执行公正、救助公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地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现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相关事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社会救助不到位的问题。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纳入社会救助等“漏保”、“应保未保”等问题;优亲厚友,亲友违规享受各类救助资金、物资、待遇,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问题。

  (二)政策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未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保障待遇应享未享等问题。

  (三)资金监管不严的问题。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等救助补助资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把关不严,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未按要求公开公示等问题。

  (四)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存在的脸难看、事难办,敷衍塞责和推诿扯皮,救助申请不按规定受理、超时限办理、未书面告知等问题。

  (五)信访矛盾化解不给力的问题。未妥善处理社会救助信访事项,着力化解群众合理信访诉求处置不力导致的重复访、越级访问题,纠正以息访罢诉为目的违规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的行为。

  二、监督举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24-73666521

  来信来访地址:开原市滨水综合楼北楼124室

  邮政编码:112300

  电子邮箱:kymzjdbg@163.com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四、相关要求

  1.来电来信投诉尽量提供详细准确的时间、地点、人员、具体问题等信息。

  2.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3.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规依法处置相关问题线索。

  特此公告

  开原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