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三条、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由以下1宗水域滩涂使用人提出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经我局受理,已完成法定审核程序,现予以公示。
序号 |
申请人 (或单位) |
申请水域、 滩涂位置坐落 |
面积 (公顷) |
四至范围地理标志 |
水域、滩涂所有制性质 |
水域、滩涂 类型 |
养 殖 方 式 |
核准期限 |
1 |
开原市老城街北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开原市老城街北关村 |
0.432公顷 |
东至 N42°36′52.093″ E124°4′18.304″ 西至N42°36′49.957″ E124°4′9.871″ 南至 N42°36′51.542″ E124°4′18.502″ 北至 N42°36′51.737″E124°4′10.225″ |
集体所有 |
淡水水域 |
池塘 |
三年 |
合计:1宗0.432公顷 |
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8日止。公示期内对以上内容如有异议,请持相关的权属证件、证明或其他书面材料向开原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异议。逾期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予以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
联系电话:024-73667661
开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