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来源:开原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0日

  按照《中共开原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精神及开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全市国有资产总量及变动情况

  报告数据均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全市国有资产总额2,579,987.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297,692.87万元。负债总额1,268,625.6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217,718.18万元,非流动负债50,907.46万元。净资产合计1,311,361.70万元。

  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706,577.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246,624.79万元。负债总额584,593.7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42,096.71万元,非流动负债42,496.99万元。净资产合计1,121,983.55万元。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836,089.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48,993.36万元。负债总额650,451.0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642,040.54万元,非流动负债8,410.47万元。净资产合计185,638.49万元。

  乡镇(街道)资产总额37,320.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2,074.72万元。负债总额33,580.9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3,580.93万元。净资产合计3,739.66万元。

  (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及结构

  1.国有土地16994.1775公顷,其中国有耕地58.31公顷,国有林地13773.2125公顷。

  2.国有森林面积11140.9224公顷,国有林蓄积量1085800立方米。

  3.采矿用地653公顷,全市各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2057.9万吨。

  4.国有水库水域面积(关门山水库)33.33公顷,总供水能力900万立方米。水资源总量7.18亿立方米。

  5.城区绿化面积2688997平方米。国有公园水域面积172104平方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国有资本收益制度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000万元,上年专项结转13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75万元,调出资金9000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弥补支出缺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二)国有资本收益制度。国有资产收益主要包括股息、红利收入,指实行国有资产股份制经营方式中,国有股份在一定时期内根据企业经营业绩为国家财政提供的收入。目前,国有企业按上报统计的34家企业情况,2021年累计实现利润总额合计为-7,897.19万元,34家企业有29家企业亏损,3家持平,2家盈利。鉴于此种情况,无股息、红利和上缴利润收益,至于租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形式的收益,考虑到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从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角度并未收缴。

  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以《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及《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为准则,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责任,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力度,以管资本为主,重点管好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管理,有效处置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各环节的相关管理及程序,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履行报批程序。严格执行《中共开原市委办公室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原市稳妥推进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并根据《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财政支出的紧急通知》(铁委办传发〔2020〕36号)精神,市国资局以非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了通知,根据实际工作,停办一切不必要的新增固定资产审批工作,如必须新增固定资产,需在原有审批程序的基础上,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市国资局才予以审批新增固定资产手续。二是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中问题资产处置工作。对2019年全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中清查出存在的问题资产,在掌握各部门和各单位上报的国有资产清查报表基础上,对各单位上报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待报废资产仍然没有进行处理的单位,分类逐项进行梳理、审核、甄别认定,深入到各单位分别不同情况进行督促处置工作。对没有进行决算入账的房屋资产,暂时先按预算、中标金额、合同(协议)金额、资产评估价值等入账处理,待决算后再进行调整。三是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固定资产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辽宁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辽委办发〔2019〕36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办公用房出租、出售及处置管理工作。全市办公用房和闲置房产共124套,其中:出租房产41套、闲置房产49套、调剂给各单位使用房产23套、交还各单位自行管理房产9套、拍卖房产2套。出租的41套房产共计上缴开原财政非税收入69.4297万元;拍卖的2套房产共计上缴开原财政非税收入83.95万元。

  (二)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平台建设

  目前,市国资局通过软件系统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国有资产统一进行监督管理。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主要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固定资产,卡片式登记管理,年终形成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通过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力度,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卡片进行动态监管,进一步提升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监管作用,促进了各单位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二是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主要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国有资产,通过月报方式,动态监管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及结构。

  (三)认真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调整工作

  按照《关于开原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和市直行政单位公务用车调整的通知》(开车改办发〔2021〕1号)要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市直事业单位做好公务用车的统计、核定、调剂、分配等工作。市国资局对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和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进行了调整,重新核定了车辆编制,并按照文件要求将行政单位一般公务用车交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及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的管理,在严格控制编制的前提下,按照财政部《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和《开原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配备标准,建立台账式管理。

  (四)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常态化工作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已经完成,人员移交已经到社区,常态化工作正在稳步开展,实行“退一交一”的方式。同时加强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按照用途使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收尾工作

  按照“铁岭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收尾阶段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认真进行落实。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我市向上级申报厂办大集体企业17户,已完成16户工商注销;上报人数1,314人,已完成职工身份认定1,310人(有4人不具备条件)。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872.3万元。目前财政共拨付其中8家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96.964万元,实际发放362人478.1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剩余1,394.132万元,等上级部门进行清算。

  (六)完成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按照《关于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开财发〔2020〕13号)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我市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严格界定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数额标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及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依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全年共完成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立项41个。预算采购额28,778.5万元,实际采购额24,402.2万元,节约资金4,376.3万元。

  (七)认真做好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协调工作。目前上报铁岭市国资委的8户企业正在着手制定实施方案。按照铁岭市国资委的要求,按照注册登记的户数全口径进行改制工作。通过市场监督部门查询,将存续的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统计在册,并按上级部门文件要求进行公司制改革。二是认真做好我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制定工作。按照铁岭市委、市政府及铁岭市国资委的要求,已于2021年9月末之前完成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并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下发。

  (八)做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虚假问题专项行动及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工作

  按照《铁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全市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虚假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通过自查各企业无相关情况,并已向上级报送相关自查情况报告。按照铁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国资系统监管企业债务风险排查的通知,对我市所监管的国有企业债务情况、企业债务风险情况按要求进行排查。按季度做好此项工作,认真组织企业填报相关表格并及时上报。

  (九)资源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资源科学利用水平实现进一步提升

  稳步推进开原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初步方案已编制完成。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初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初步成果等10个初步成果。同时,开展《开原市矿产资源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两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9.3万亩的年度国土绿化工作。连续两年保持了我市春季无森林火灾发生的良好局面。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得到辽宁省森防站以及铁岭市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完成15个批次组卷工作,总面积25.665公顷。完成开原市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首批入库工作,入库指标为新增耕地指标268.3827公顷。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6宗,出让面积8.2386公顷,出让金收入4,229万元;划拨8宗,面积16.3902公顷;协议出让地块1宗,面积0.1830公顷,出让金收入86万元。消化批而未供土地7.6公顷,闲置土地处置率达100%。

  (十)资源法治体系建设持续推进

  制定出台“耕地保护网格化制度”、“林长制”等,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利剑”高悬,高质高效保障国有自然资源安全。相继开展了“大棚房整治”、“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违建别墅清理”、“硬化大墓清理”、“国家土地督察历年存量问题整改”等频次密集的专项整治行动,高标准进行例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重点落实到位长春专员办森林督察23个反馈问题以及“回头看”工作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对黄旗寨白鹭省级自然保护区8处违法建设问题整改。全市“小开荒”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对疑似越界开采的矿山做出进一步整改查处。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采砂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巡察力度和土地卫片执法力度,全力消除存量违法用地,全面遏制新增违法用地。

  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管理意识淡薄,有章不循。单位领导对国有资产管理不重视,国有资产概念模糊,单位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听从行政命令,往往行政领导说了算,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对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不经审批或未按照政府采购标准执行政府采购的行为。

  (二)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存在未经审批购置固定资产,或者购置后不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致使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有的单位不按时计提折旧,导致资产不能反映实际资产价值。

  (三)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保护问题重视不够,管理主体多元化,管理界限模糊。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不够顺畅,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自然生态基层基础不够厚实,生态治理与环境保护历史欠账多。违法占地、非法采砂等牵涉利益比较大,违法状态长期无法消除;森林违法案件多、查处难度大,产生的原因是违法案件处理程序复杂、周期长,增加了执法的难度。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依然存在。开展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政策法规的学习研判和宣传教育还不到位,贯彻执行和落地落实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各职能部门管理基础薄弱,人员少、缺技术、信息化水平不高、管护方式单一,未有效研究保护与开发利用政策,导致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较为粗放。

  (四)国有企业经营困难,利润空间小,资产负债率高,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现所监管的国有企业多为事转企及成立的空壳企业,且目前大多处于停产、半停产、无经营状态,个别经营的也是处于亏损状态。企业经营困难,建筑企业不景气,没有发展空间,各个平台也无法继续经营。事转企没有收入,难以维持。且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致使企业改革工作难以推进。

  五、下步工作及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结合全市国有资产监管现状,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工作措施如下:

  (一)强化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管理。各部门和各单位作为资产占有使用单位,要承担起本单位资产管理以及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省和铁岭市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各部门和各单位建立内部控制机制,明确责任人,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二)强化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平台监管作用。在加强对固定资产处置环节进行审批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管理平台的动态监管作用,及时准确完成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各年度的月报和年报工作。以平台数据为基础,全面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三)统筹保护开发自然资源,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思想引领。全面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工作导向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基本方针,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发展的做法,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重视和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力量,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引进力度,补齐生态环境建设短板,统筹谋划落实好自然资源产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管理等工作,科学严谨管理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四)合理界定国有企业资产监管范围,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强化公司党组织的议事流程与行使职权。以出资关系为基础行权履职,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重点管好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克服企业现存的困难,推进全民所有制公司制改革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有序开展。

  (五)清理整合国企改制后留守的空壳企业,积极培育一批具备活力和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对已经停业的无人员、无债务的能够申请注销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予以注销。清理整顿一批空壳国有企业。支持国有企业结合公司战略和实际情况,统筹运用各类中长期激励政策,聚焦核心骨干,积极培育一批具有活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六)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根据国资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健全完善国资监管机构内部职能配置,确立与监管对象、范围相匹配的监管机构,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各部门和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培养和管理能力的提升,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

  

  

  开原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