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8日
根据铁岭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至5月13日,铁岭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开原市住建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自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启动以来,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的指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聚焦反馈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政治巡察集中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精心组织,抓紧抓实。6月28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组织整改教育动员,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任务。7月4日,局党组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和主要负责人的表态发言。7月21日,局党组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政府王昕晖副市长、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到会指导。民主生活会中,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主动认领责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了以上率下、齐抓共管、整体推动巡察整改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严格责任落实,建立了班子成员牵头整改、相关业务科室具体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促的责任体系,采取分层次、分阶段、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整改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干部座谈、个别访谈、实地走访等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先后4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从自身做起、改起、严起,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持续传导压力,牵头推进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相关业务科室履职尽责,对照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逐项销号。通过把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切实让全局上下都动起来,从严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同时加强请示报告,及时主动向巡察组汇报工作,确保了整改工作在巡察组精心指导下有力有序推进。
(三)聚焦反馈问题。针对巡察反馈的37项具体问题,逐一分解细化,形成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力求做到每条整改措施都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坚持立行立改,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项清查,迅即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抓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截止9月30日,已整改完成36项具体问题,制定制度25个,挽回损失21.5598万元;还有一个整改任务正在整改过程中。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6个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
1.学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任务1):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不到位。2018年、2020年未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等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开原市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2年开原市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法律 法规 政策 决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进行学习。截至目前,已组织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每次学习情况及时填报《理论中心组学习填报表》,并向市委宣传部理论学习室汇报学习情况。
整改任务2):开展学习流于形式。住建局2名班子成员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了解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已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 12次,集中学习9次,专题研讨2次,党日活动9次,党课3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1次党员应知应会知识答题活动,检验学习成果。
整改任务3):机构改革不彻底。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开原市住建局负责领导开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开原市建设工程质量中心,但这两个中心至今仍由开原市城乡发展服务中心直接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开原市委编办《关于修定 <三定> 规定文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成立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开原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纳入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管理,编制设置28人。 三定>
结合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改革,开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政策制定、下达年度计划、监督、审批、对不履行住房合同人员处罚等行政职能纳入住建局管理。公租房维修维护及日常管理、解决住户入住期间发生的矛盾、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服务工作等服务职能纳入城发中心管理。
整改任务4):《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不到位。2021年9月1日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开原市住建局没有深入企业进行宣传与解释,监督管理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为全面提高对新安全生产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普法意识,住建局制定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计划。截至目前住建局深入5家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学习一次,共计培训企业人员38人,5家企业全部完成自学。日常工作中督促企业完善安全培训制度,落实企业三级教育。通过培训企业相关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有了新的认识,增强了守法意识,加大了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安全培训与教育,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有力保证了施工现场施工安全,达到良好效果。
2.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
整改任务5):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雷同,开原市住建局2016年第一季度与第二季度分析研判报告内容完全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针对住建领域每个季度的重点工作、核心业务进行深入的分析研判,目前已根据实际情况形成了第一、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总体上第一、第二季度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平稳可控。
整改任务6):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抄袭。2016年第四季度分析研判报告中存在“提升司法机关形象”、上半年分析研判报告中存在“为我区水利事业发展”字眼。
整改落实情况:充分认识了分析研判报告抄袭问题的严重性,局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住建局各个领域的重点工作、核心业务、舆情信息,有针对性的进行分析研判,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形成具有针对性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
整改任务7):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材料缺失。缺少2018年各个季度分析研判报告和2019年第二、三、四季度及全年分析研判报告。
整改落实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等材料进行归档管理,完善学习记录、会议记录。
整改任务8):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走过场。谈话抽查了解28名党员干部,均不清本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党组中心组学习了《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8月份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1月份通过党组会议对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重新调整。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对住建局重点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出的信访案件进行推进。
整改任务9):对管辖范围内的重大舆情处置不力。如2022年1月7日“二三里资讯”接市民反映自来水有浓烈消毒水气味,社会反响较大,开原市住建局1月25日才在自来水公司公众号上进行解答,民情民意反应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对管辖范围内的重大舆情,建立专人专班处置机制。按照网络舆情信息平台、12345市长热线、网上信访平台投诉案件等不同渠道反映的社情民意情况,建立综合专班进行处置,综合处置专班由党办、信访办、房管办、公用事业办、建管办组成,信访办为综合协调部门。
收到重大社情民意后,第一时间将案件归类,按照不动产登记类、重点工程尾工程类、公用事业服务类、物业服务类等各个类别分别对应到相关的部门,由案件所属工作部门对口办理。并按照社情民意平台要求的时限,按期办理完毕。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部门拿出初步意见后,交由分管局领导审定,分管领导审定后部门着手办理,办结后由信访办统一反馈给相应平台,并与社情民意相关投诉人取得联系,通报相关问题办理情况,直至投诉人满意为止。今年截止到目前,共收到有重大影响的舆情案件2件,办结2件。
3.党组织履职尽责能力不强。
整改任务10):信访维稳问题比较突出。仅2021年,开原市住建局就受理12345市长热线和民情民意平台转办信访件1315件,其中反映物业方面问题427件,占比30%。受理国家、省、市信访局转办信访件106件,其中去省进京访达到58件,反映动迁回迁问题25件,占比24%。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住建领域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实际情况,开原市住建局从办证难问题、回迁入住问题、基础设施建设尾工程问题、回迁欠租房费问题、拆迁遗留问题以及工程款问题、企业改制问题、网上投诉问题等八个方面,归类梳理全部信访案件,建立重点问题台账。共梳理出八大类30余个重点信访群体访和重点个人访案件,每一个案件都明确了包案的局领导、包案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每一个案件都有专班负责推进问题的化解和做好日常信访维稳工作。
针对办证难问题一是采取完善小区相关设施,达标后办证(金方圆一期)的办法,二是梳理优惠政策,兑现优惠政策款,用以支付办证费用的办法(金辉小区、华科小区),三是督促开发商自筹资金,支付办证费用的办法(惠谷阳光小区),四是依法经由司法途径解决(华展时代小区、北欧假日小区)。
针对天成小区、百瑞小区、恒润佳苑小区等尾工程待完善小区,已分别与开发企业对接,每个小区都明确了需要完成的尾工程项目,制定了具体的推进解决办法。
针对欠租房费问题,由市政府专题会议确定以5年为时限,每年给付4次,每次给付所欠租房费的5%的支付方案,目前正按此方案按时间节点给付。
针对拆迁遗留问题,采取一案一策,货币补偿和异地安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
针对工程欠款问题,已梳理出全部欠款台账,按照给付率没有达到平均给付线优先给付的原则,积极争取政府财力支持,逐步给付,同时做好访者的稳定工作。
针对建筑公司改制遗留问题,采取为企业争取工程项目创收,解决养老退休的办法,逐步解决职工的关心的退休养老问题。
对于自来水公司改制遗留问题,已在信访联席办主持下,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核实,并书面答复访者代表。对目前仍有职工不理解的,做好思想工作。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和信访联席办,做好相关人员的稳控工作。
同时,全面提高网上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今年截止到目前,12345市长热线平台办结案件1692件,国家信访局、省、市信访局转办案件共办理236件。由于案件排查无死角,全覆盖,措施具体到位,整个信访维稳形势平稳可控。
整改任务11):风险防控不到位。因原柴河铅锌矿老矿区存在塌陷地质灾害风险,2010年对当地居民进行了整体搬迁,截至目前,隐患区内仍有6户居民没有达成协议,存在塌陷安全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住建局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门领导与工作科室负责此项工作,2022年8月9日,工作专班再次赴靠山镇与当地政府负责同志到矿区进行了现场勘查,与未搬迁居民进行了交流,后到镇政府就相关情况与镇政府相关负责同志进行座谈研究。
拆迁工作按原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不变,保证搬迁户安置面积和楼层位置不变,靠山镇政府工作专班加大力度,继续对未搬迁户的进行深入思想工作。在六户居民未搬迁前,靠山镇政府继续做好未搬迁户供水、供电的服务工作,保证未搬迁户正常工作和日常生活需求。六户居民未搬迁期间,如遇极端天气,汛期等自然灾害,镇政府要安排专人对六户未搬迁居民住宅进行安全排查,发展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六户未搬迁户生命和财产安全。
目前市级风险隐患已降为镇级风险隐患,靠山镇政府工作专班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直至完成六户居民搬迁的隐患彻底排除工作。
整改任务12):“办证难”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因开原市住建局监管不力,未批先建,导致开原市金方圆一期、华展时代、北欧假日三个小区约1400户居民无法办理房照。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金方圆一期、华展时代、北欧假日三个小区,住建局分别制定了推进业主办证的具体措施。金方圆一期近900户不能办理房产证,主要原因是消防验收不合格,消防设施不完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取责成开发商尽快完善消防设施,然后聘请第三方检测,检测通过后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针对北欧假日小区,华展时代小区开发商拖欠业主手续费而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目前已启动经由司法渠道解决方案,经由司法渠道解决。
整改任务13):污染防治不彻底。为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督办任务,解决小清河附近居民反映排水明渠异味问题,2018年开原市住建局对排水明渠实施拱形彩钢板硬覆盖封闭改造,工程总投资204.84万元,2019年8月完工,共完成改造1181.5米。工程完工后,未能彻底解决污水明排问题,2021年9月开原市住建局又实施了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将排水明渠改成暗渠,并将原来彩钢板硬覆盖全部拆除,造成了资金浪费。
整改落实情况:为了彻底解决小清河(开原城市生活污水排水明渠)治理问题,我市一直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2020年抓住国家扶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机遇,经过积极沟通和不懈努力,获批了“开原市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并争取到抗疫特别国债和省专项资金。项目于2020年9月开始建设,到2022年4月已全面完成小清河明渠改暗渠工程5.3公里,从根本上解决了城市生活污水明排造成的污染问题。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不严格。
整改任务14):文件收发管理不严谨。开原市住建局党组2019年红头文件存在预留文号、占号无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现已严格按照发文签批程序执行,在未正式出文前一律不赋予文号,起草发文业务科室到综合办调整文件格式领取出文签批单——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相关业务科室分管领导签字——局主要领导签字——到综合办赋予文号正式出文并存档,确保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整改任务15):调查研究不深入。谈话了解2名班子成员对党史学习教育调研活动中的调研内容和调研地点不了解、走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开原市住建局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对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监督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分管和联系的基层单位开展工作调研不少于两次,命题调研不少于一次,每年至少要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5.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任务16):发票报销不合规。原开原市房地产管理局在2017年7月去大梨树参观学习,以差旅费和客运发票形式报销包车、食宿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对责任期间的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财经规定执行,组织本部门每月第三个周五下午学习相关账务知识(于2022年7月22日组织学习“开原市城乡发展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8月份疫情静默暂缓),杜绝了此类现象发生。
整改任务17):存在大额支现、白条列支行为。2021年5月,开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从开原市金信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0万元准备用于植物园基础设施维修,实际把这笔钱用在公园路灯设施维修工程,并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施工方,未开发票,白条列支。
整改落实情况:中心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责成园林和中心财务筹措资金归还借款,于2022年7月14日全额归还。中心以此为鉴,要求财务部严格审批票据制度,组织本部门每月第三个周五下午学习相关账务知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整改任务18):存在白条抵库情况。2019-2021年,开原市金信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共有7笔支出以借据形式入现金日记账,共计12.2495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2019-2021年历史遗留问题,中心领导班子召开会议逐一研讨,责成财务部找寻,与原工作人员核对每项支出,并要求返回不合理支出。其中115595元归还;剩余5900元办理民生工程前期手续借款,于7月22日向市财政申请拨付,资金到位后立即归还。
6.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
整改任务19):工程项目违规转包分包。2019年,开原市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委托辽宁辰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开原市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招投标,该工程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资质,但在招投标过程中,擅自对投标人资质降低了要求,只要求投标人具备其中一项资质即可,使不具备市政工程资质的开原市房产住宅建筑公司中标,其项目经理程远革也无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2020年,开原市房产住宅建筑公司将受龙卷风破坏外墙维修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给多位无施工资质人员,特别是工程经多次分包后,中间商在工程完工后没有及时支付账款,造成农民工上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截止2020年10月末完工。开原市房产住宅建筑公司是城发中心下属企业,该企业资金紧张、运转困难,已一年多未给职工发放工资。为解决此问题,我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该企业积极参与项目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代理公司对投标人资质降低要求,是我们在审核投标文件不够细致、严格、出现此问题,今后我们一定认真改正,并制定学习计划,每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加强招投标资料审核制度,强化招标过程中的管控,确保不会再出现类似问题。
2020年受龙卷风破坏外墙维修工程,经与开原市房产住宅建筑公司核实,该项目实施期间,由于市财政资金紧张,资金拨付率低,经常出现停工现象,为确保尽快完成维修任务,施工企业多方寻找有垫资能力的施工队进行施工,截止2020年11月完工。目前,施工企业已多次与中间商进行沟通,现正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陆续拨付工程款。鉴于出现问题,我们一定重点学习辽住建[2022]18号文件精神,《关于在房屋市政工程中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专项行动的通知》,严格控制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行为,保证不会出现类似问题,同时城发中心将会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拨付工程款,确保不会造成农民工上访问题。
整改任务20):安措费收缴不及时。查阅材料发现,2019-2021年,开原市共有14项工程建设单位未预付安措费,开原市住建局也未对其进行处罚。
整改落实情况:14项工程中有13项都已竣工,无法再补存安措费,这13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充足,未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除上述13项工程以外,还有1项开原市沁春园老年助养康复中心工程项目,目前为停工状态。该项目复工时我局将严格按照2022年6月20日铁岭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简化建筑工程安全安全文明施工费审批手续的通知》(铁市住建[2022]72号)文件执行。文件下发后我局又完成安全监督受理工程6项,都严格按照此文件要求办理。
整改任务21):工程项目未验先用。开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于2012年竣工并交付使用,但该项目至今未能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开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12年竣工交付使用至今,现参建单位相关建设资料大部分已丢失,导致工程无法进行竣工验收。
执行铁岭市住建局文件精神要求,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已送至铁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现开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只接收部分乡镇垃圾,目前,正在进行封场设计,计划2023年封场,停止使用。
7.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
整改任务22):“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开原市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在2019年10月支付公车运行维护费30030元,在2019年 12月分两笔支付公车运行维护费27610元、77455元. 经查阅党组会议记录,这三笔支出均未经过党组集体研究,且发票未附相关明细。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实,2019年10月和2019年12月支出的两笔公车运行维护费30030元和27610元,系滨水新城中心公车维护支出,均有发票明细,已完成原始凭证入账手续;2019年12月支出77455元,为综合执法中心公车运行维护费,费有支出有综合执法局会议记录和支出发票明细,已完成原始凭证入帐手续。市城发中心引以为戒,责成财务工作严格落实大额支出管理规定,及时提供党组会议研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整改任务23):开展民主生活会不严肃。开原市住建局2016年民主生活会缺少征求意见表,一把手只代表领导班子进行了对照检查,个人没有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缺少互相批评材料,2名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主要内容均为网络抄袭。
整改落实情况:将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存在的问题在班子成员中进行通报,要求班子成员引以为戒,要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程序和要求撰写材料,开展谈心谈话和相互批评等活动。在政治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严肃对待,广泛征求意见、按照“四必谈”原则开展了谈心谈话、开展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书记亲自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进行了严格把关,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会后,形成民主生活会材料汇编,确保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完整性。
整改任务24):对退休党员疏于监督管理。开原市住建系统现有33名退休党员未转入社区管理,大多数退休党员不参加组织活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了退休党员的管理,要求退休党员按时参加组织活动,每次党日活动前通过电话通知退休党员召开党日活动的时间、地点。对于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实行定期送学制度。二是积极同退休党员沟通,对于想就近在社区参加组织活动的退休党员,按照其意愿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社区,已有8名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到社区管理。
整改任务25):党费收缴不规范。开原市住建局和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党费没有按月收缴,而是按季度或者半年一收缴,有1名退休党员两年未交纳党费,还有1名退休党员三年未交纳党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各党支部已严格按照要求将党费收缴作为党日活动的规定动作,按月收缴党费。二是与未交纳党费的两名退休党员联系,向其说明了党员有交纳党费的义务,告知党员6个月不交党费,可按自动退党处理。一名退休党员已将党费全额补齐。另一名退休党员仍不愿意补交党费,按照党章要求按自动脱党处理。
整改任务26):发展党员不规范。开原市住建局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存在后补支部大会记录、积极分子登记表支部意见填写时间不准确、入党志愿书铅笔填写、思想汇报笔迹不同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将党员发展流程下发到各党支部,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发展党员。党办人员对各支部发展党员的程序及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
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任务27):“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党日活动,2020年2月开原市委组织部要求党日活动主题为“抗疫情、战一线、当先锋”,而开原市住建局党日活动主题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4月份没有按要求补上疫情防控专题党课,党日活动和党员大会存在代签、记录不全等问题,2020年1月第四党小组与2020年9月第三党小组参会人员完全相同。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党日活动方案,开展党日活动。建立了会议请销假制度,各支部党员能够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9次、党员大会9次、党小组会9次、党课3次。党办对各支部的“三会一课”记录进行了检查,提出指导意见。
整改任务28):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2018年3月、2021年1月、8月组织生活会缺少谈心谈话记录、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材料。民主评议登记表填写不完善,缺少个人签字、支部书记签字等内容,个别党员民主评议过于简单且完全相同。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提高各支部及党员对组织生活会的认识程度,做好会前准备,认真组织会前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党办对各基层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程序、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指导,并做好跟踪检查,保证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2022年2月份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已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及要求进行落实,对材料进行存档管理。
10.行政执法权力运用不严格、不公正。
整改任务30):开原市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是开原市住建局作为建设单位承建的工程,该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开工。2021年7月开原市住建局召开党组会议,按照辽营商小组办发C2020]1号《关于印发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开工复工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精神,决定对该项目“容缺审批、容缺处罚材料进行补办施工许可”,但对2021年5月由开原市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建设的开原市老旧小区改造本体配套建设项目,同样是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两项工程违规行为相同,处理时间相近,但处理结果不同,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开工复工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因开原市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单位是住建局,无法开展同级执法,针对该问题并结合本次整改,我局以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只作为监管单位,不作为建设单位。
目前我局重新修订完善《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参考表》,已于7月初完成。并在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同时在工作中全面落实。对我市10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了执法规范,监管到位,确保选择性执法问题不再发生。
11.行政权力运用缺乏有效监管。
整改任务31):行政处罚避重就轻。2017-2021年3月,开原市住建局对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实施的处罚,没有依据2014年住建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上位法,而是依据2010年颁布的处罚金额较少的《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下位法,法律依据不适当,行政执法威慑力大打折扣。
整改落实情况:自2021年3月至今,我局累计对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案件行政处罚2起,分别是开原市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配套建设项目和开原市宏泰宝赢运输有限公司物流仓储项目,均是严格按照2014年住建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执行。在以后的执法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行上位法,开展相关的执法工作。
整改任务32):行政处罚结果恣意裁量。查阅开原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案卷,在2021年8月之前,行政处罚没有裁量基准的适用理由,只是以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形成行政处罚案卷,处罚结果缺少监督。案件集体讨论标准较高,仅对5万元以上行政处罚进行集体谈论,大多数行政处罚案件都未进行集体讨论。
整改落实情况:
7月初,局法规办牵头各执法股室修改完善了我局案件集体讨论标准和自由裁量基准。
2022年7月7日,我局正式下发《开原市住建局关于修订完善部分行政执法制度的通知》(开住建发〔2022〕9号),通知共包括三个附件:《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参考表》。依据上述文件规定,我局今后的行政处罚将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同时任何数额的行政处罚都将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工作。
8月23日,相关文件和标准已经在开原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前,我局尚未进行新的行政处罚,局法规办将在今后的工作加强新制度落实监管。
整改任务33):行政执法以罚代管。2019年5月,开原市铁西小学建设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和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原市住建局对未进行招投标行为没有进行处罚,且至今,该项目都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整改落实情况:该项目已于2022年6月23日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此证是办理未招先建处罚的前置要件),我局于2022年7月12日向铁西小学下达未招先建的处罚通知书,开原市铁西小学于2022年8月26日持相关材料到我局办理未招先建的行政处罚,2022年9月13日我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我局正在督促补办施工许可手续。
12.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有缺失。
整改任务34):违规开设中介服务机构。查阅开原市原房地产管理局下属单位账户文献,该局在2009年以职工名义开设开原市金信房地产许信有限责任公司,在2018年机构改革后,该公司并入开原中城乡发展服务中心,目前仍由中心代管公司财务。
整改落实情况:开原市金信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质已于2020年9月到期,此后未开展评估业务。已不再继续申办评估业务资质,因本企业有债权,按照规定现正发起债权追回业务,待完成账务处理,再进行税务登记取消。
整改任务35):中介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开原市住建局没有建立中介黑名单制度,没有制定中介服务随机抽查实施办法,中介服务市场环境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中介执业人员服务行为,住建局制定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暂行)》,已通过住建局党组会议。牵头制定了《开原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暂行)》。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不定期督查、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24家,暂未发现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经营行为。
整改任务36):企业管理约束力不强。开原市住建局目前还没有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
整改落实情况:现已完成2022年开原市在建项目施工企业、中介机构诚信档案。现有6家施工企业在开原施工12个项目,其中1家沈阳、2家铁岭、3家开原本地的施工企业,44家中介机构。截止目前,各企业在开原无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住建局制定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暂行)》,已通过住建局党组会议。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一个整改任务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
整改任务:重大民生项目推进缓慢。开原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划于2021年11月全部竣工,截至目前实际完成总工程量的80%, 没有按照计划完工。
整改落实情况:该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为1134万元,施工单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以上,但财政部门仅拨付工程款203.35万元。由于施工单位已无力继续垫付资金,我局多次协调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并于5月24日再次向市政府递交了《关于拨付2020年开原市老旧小区外配套道路改造工程工程款的请示》,市政府批复后已转交财政部门执行。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拨付工程款,待资金拨付到位后,1个月工程能够全部完成。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住建局党组落实整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成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史学习教育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牢固树立民主意识,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立足实际,推动住建局工作实效。注重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的制度措施、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化作推进工作的抓手,落实到城乡建设工作的方方面面,把抓好整改落实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克服畏难情绪,主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保障民生工程、落实公用事业行业监管、维护建筑领域秩序、推动物业服务管理等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职能,更好地发挥住建行业在促进开原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中的作用。确保问题整改责任的落实。确保没有完全完成整改的任务在近期完成整改。
中共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