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水发[2021]24号
关于转发铁岭市水利局转发《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冬春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铁岭市水利局要求,全力做好冬春供水保障工作,现将《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冬春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冬春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铁岭水利[2021]11号)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冬春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辽水防御函[202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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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关于转发《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冬春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开原市水利局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