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1日
业民镇人民政府:
你镇申请变更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项目,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已收悉,经行业部门对项目可研报告进行评估论证,核实。经研究,同意你们申请变更的产业项目。请按程序在你镇、脱贫户所在地进行公示10天。
附:2023年有效推进乡村振兴衔接产业项目资金变更调整名单
开原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2日
2023年有效推进乡村振兴衔接产业项目资金变更调整名单 | ||||||||||
序号 | 原项目名称 | 变更及调整后项目名称 | 变更及调整时间 | 变更及调整资金(万元) | 变更后项目属性 | 备注 | ||||
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市级资金 | 县级资金 | ||||||
1 | 业民镇宜农合作社项目 | 业民镇宜农合作社项目 | 2023.9 | 121.8482 | 33.7819 | 59.839 | 4.7662 | 23.4611 | 债权 | |
2 | 业民镇众诚采摘合作社项目 | 2023.9 | 34.611 | 9.5958 | 16.9973 | 1.3538 | 6.6641 | 债权 | ||
业民镇项目变更申请报告
开原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经业民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计划将2018—2020年脱贫人口扶贫资金156.4592万元,在2023年以债权形式转投到业民镇宜农合作社项目121.8482万元、业民镇众诚采摘合作社34.6110万元,用于种植产业,预期年收益率6%给2018年和2020年脱贫户分红,实现巩固脱贫成效。
开原市业民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