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铁岭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3条政策措施
政策对象: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铁岭市域内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低保家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烈士子女毕业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12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1200元/人
受理窗口:开原市人社大厅16号窗口
申请要件:毕业生所在学校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办事流程:
窗口办:开原市人社大厅16号窗口
审批时限:五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办公地点和时间:
开原市文化路133号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微信告知
咨询监督电话:024-7361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