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开原市水利局
【办公地址】
开原市开原大街297号
【公开电话】
024-73800661
【办公时间】
8:30-17:0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机关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工作。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有关标准。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市内重要河湖、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实施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的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全市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及乡(镇)街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四)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分析会商,研究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资金计划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对重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编制市级防汛抗旱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