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开原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开原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开原市扶贫办 时间:2020-03-17

  开市脱贫发﹝2020﹞9号

  开原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印发《开原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

  意见》的通知

  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开原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开原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3日

  开原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

  实施意见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和巩固提升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市脱贫攻坚会议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经得起党和人民群众的检验,制定《开原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完成、巩固、提升、预防、整改”工作总要求,2020年,要求全面完成预脱贫人口15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巩固提升12006名已脱贫人口和14个省级贫困村脱贫成果,实现人均纯收入超过4400元的脱贫标准,跟踪监测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3193名已脱贫人口。以确保全市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坚持“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基本方略和“完成、巩固、提升、预防、整改”十字方针,突出问题导向,全面补齐工作短板,优化政策供给,全面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各项措施,加快构建巩固脱贫成效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2020年全市贫困群众与全国人民一道步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一要高质量完成2019年底新识别的15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工作。严格按照“五个一批”脱贫方式将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通过产业扶持152人,就业扶持2人,教育扶持18人,医疗扶持90人,危房改造36户(C级19户、D级17户,最终以鉴定结果为准),兜底保障78人。各乡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紧盯脱贫任务,抓住重点挂牌督战,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对未脱贫人口进行重点帮扶,坚决啃下难啃的“硬骨头”,确保高质量完成现脱贫任务。二要全面防止年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返贫同时做好脱贫成效的稳固和提升工作。全市年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已脱贫人口共计3193人、1482户。要加大扶贫资金投入,产业扶贫资金要向这部分贫困群众倾斜,在原有产业项目帮带基础上,实施产业叠加式扶贫,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有劳动能力的,要安排就近就地就业,确保贫困群众收入稳定。三要着力巩固14个省级已销号的贫困村脱贫稳定,通过多措并举、增加投入、补齐短板、巩固成效;以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综合施策、叠加扶持;要保质保量、确保真脱贫、脱真贫,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

  各部门要对照指标任务,将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进一步帮扶到相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特惠政策,实现产业项目扶持到位、技术培训和就业岗位安排到位、教育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医疗救助开展到位、危房改造实施到位、社会兜底保障到位,以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具体工作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制定工作实施意见,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扶贫办做好协调,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

  1.产业扶贫。一是精准对接产业扶贫项目。要确保2019年底全市新识别的15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各乡镇(街道)、村、新型经营主体为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主体,2020年全市将新识别贫困人口人均注入产业扶贫资金10000元,各乡镇(街道)要选择一批效益最好、信誉最高、责任感较强的企业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产业实施载体,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每个贫困户产业项目收益不低于10%。针对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的3193名已脱贫人口,各乡镇(街道)有针对性的实施产业叠加式扶持,提升已脱贫人口产业收益。针对全市2016年以来14个省级贫困村退出情况和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整顿、大提升”行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4月底前完成整改。确保14个已退出的省级贫困村和12006名已脱贫人口产业项目全覆盖,产业项目发展良好,村集体收入稳步提升,已脱贫人口有稳定收益。二是认真谋划产业扶贫项目。指导乡镇(街道)认真谋划新上一批收益好、见效快、带贫能力强的产业扶贫项目,由一产业向二、三产业延伸,侧重发展“扶贫车间”、“旅游扶贫”等产业项目。三是不断加大产业扶贫投入。整合乡村振兴、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涉农资金向贫困村和产业项目倾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扶贫产业发展。四是建立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加强资金收益分配和资产监管,建立健全产业扶贫项目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产业扶贫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与村集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发挥产业扶贫项目和资金的最大效益。五是加强督查和指导服务。全力推进产业项目精准入户,对产业扶贫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定期对产业扶贫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牵头;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发改局、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保护事务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本项及以下各项任务,除特别注明外,均需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具体落实,不再逐项列出)

  2.健康扶贫。一是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二是全面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2020年,大病救治扩大到30个病种,要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三是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四是实施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行动。全面做好艾滋病免费筛查、治疗、母婴阻断措施,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强化大骨节病综合防治,开展现症地方病病人分类救治。五是开展贫困地区妇幼健康和健康促进行动。六是完善14个省级已脱贫贫困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乡村医生业务能力。七是全面落实贫困人口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各报销段报销比例的政策,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大病门诊报销政策,全面落实住院诊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3.危房改造扶贫。一是全面推广“便捷式”房屋鉴定。要确保3月20日前完成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鉴定工作。二是加大农村危房改造督导力度。住建局要组织各乡镇(街道)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坚持日报告,每月统计工作进度。施工期内,住建局要每月开展一次农村危房改造专项督查,对每个乡镇(街道)全部危房改造户进行实地查看,覆盖率达到100%。三是继续推进特惠制政策。在推进装配式住房、统一采购原材料、统一组织施工等现有政策上,积极开动脑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破解工作难题。各乡镇街要对改造后房屋进行动态监测,住建局要组织各乡镇街于2月份及雨季过后两个时段分别组织一次改造后房屋结构普查,对因天气、地质等原因导致房屋再次破损的或C级升D级的危房,及时组织修缮、改造。各乡镇街要对已脱贫户老旧房屋进行重点监控,要建立脱贫户老旧房屋普查档案,一旦发现新增危房,在做好安全保障的同时,立即上报扶贫办和住建局,两个单位要利用现有指标和扶贫资金第一时间列入改造计划,若住建局指标不足的情况下,资金由扶贫办解决,在最短时间内予以改造。(责任单位: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4.教育扶贫。一是精准识别教育扶贫对象。建立精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实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对新增和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时纳入教育扶贫资助范围,确保应扶尽扶,该补则补。二是优先享受教育资助政策。学前教育阶段: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发放入园资助金,解决入园难问题;义务教育阶段: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寄宿学生,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阶段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阶段每生每年125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非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每生每年750元。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解决其基本生活费用;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都有机会接受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并按照国家政策发放助学资金(每生每年2000元),培养一技之长。高等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当年考入全日制高校的大学生(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学生),优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现“应贷尽贷”;继续执行免除(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园儿童)校服、伙食费用政策。此外,如学生遇其他特殊困难,所在学校及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及时精准、定向定人进行帮扶。(责任单位:教育局、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5.就业扶贫。在全市开展就业扶贫载体认定工作,鼓励各乡镇(街道)依托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围绕种养殖、手工业、农产品初加工、来料加工等特色产业建设发展一批“就业扶贫车间”,并给予创业扶持、吸纳就业、职业培训等优惠政策,择优建立一批就业创业扶贫基地,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奖补。通过各种措施,进一步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解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实现贫困劳动力脱贫增收。一是掌握信息,建立台账。对2020年预脱贫贫困户要进行详细调查了解,掌握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建立台账,精准掌握有就业能力、意愿的贫困人口底数、基本信息、实用技术培训需求、就业意愿。二是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通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帮助一批有能力、有技能的贫困劳动力对接岗位实现就业。三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送岗位下乡,做深、做实、做细“就业人才服务直通车”,将就业服务政策及岗位信息送到贫困劳动力家中,确保有就业需求的贫困劳动力足不出户实现岗位对接。四是引导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社局、工商联社,要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企业作为扶贫就业基地,通过开展定向专场招聘、专项用工培训等形式,向企业输送一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乡镇(街道)组织引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就近就业,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实现增收脱贫。五是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六是结合实际,对已上岗的贫困劳动力加强规范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适度开发村级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乡村保洁保绿、山林防护等非全日制村级公益性岗位,稳定一批外出就业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岗位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补贴。(责任单位:人社局、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6.兜底保障扶贫。一是精准实施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依法实施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继续提高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实现保障对象“双纳入”。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做到政策、标准、对象、管理有效衔接,确保实现扶贫和民政保障对象“双纳入”。推进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提升兜底保障精准度。要定期开展与车辆、房产、工商、社保等部门信息比对工作,建立信息比对工作制度和信息预警制度。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有效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精准度。二是最大限度发挥低保兜底保障作用。集中排查,摸清底数,灵活运用低保政策,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纳入低保范围。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收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民函〔2019〕59号),对于依靠产业和就业无法实现脱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未脱贫的和家庭收入在扶贫线以下的建档立卡对象及符合应纳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三是加强和改进农村临时救助工作。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期间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辽民函〔2019〕26号)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四是全面推行农村贫困居民家庭取暖救助。各地继续做好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的冬季取暖救助工作,确保集中供暖的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标准不低于城市低保家庭集中供暖救助标准,分散取暖的年救助标准不低于上年标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民政局事务服务中心)

  7.金融扶贫。一是进一步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力度。要严格落实《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17〕4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4号)精神,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帮助贫困户选准选好产业项目,带动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脱贫致富。脱贫攻坚期内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二是注重风险防范。要提前开展潜在风险预测分析,重点盯防临近到期贷款,对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及时还款的贫困户,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采取展期、续贷等救助手段,帮助贫困户渡过难关。对恶意拖欠扶贫贷款的贫困户,各金融机构、各县级扶贫办要及时采取上门催收、法律诉讼、信用惩戒等方式分类处置。三是加强部门联动。要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一月一监测、一月一分析、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合理统筹调度,做好金融扶贫贷款发放管理与风险防控和化解工作,形成推动金融扶贫工作健康发展的合力。四是做好查缺补漏。要继续挖掘扶贫小额信贷贷款需求,确保符合条件且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贫困户应贷尽贷。各金融机构要定期对存量扶贫贷款进行问题排查,并加强新增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确保放贷程序合规。(责任单位:扶贫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乡镇(街道))

  8.驻村帮扶。一是保持驻村帮扶工作力度不减。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细化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加大资金和物资投入,帮助抓好班子、建好队伍,谋好思路、做好产业,激发活力,认真完成好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强村富民的任务和使命。二是强化“一对一”帮扶。坚持县级领导联系贫困村、各级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制度。同时,强化党员领导干部“一对一”帮扶责任,党员干部要动真情、使真劲、真扶贫,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三是扎实做好基层党支部帮扶贫困户工作。今年,铁岭市安排市直机关73个基层党支部对我市2020年预脱贫73户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形成了领导帮扶、驻村帮扶、企业帮扶、党支部帮扶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扶贫办、铁岭市直机关各基层党支部)

  9.消费扶贫。动员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社会团体等,扩大对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购买力,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发改委)

  10.保险扶贫。继续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补充保险政策,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患者看病用药负担重的问题。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强力推进。(责任单位:扶贫办、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铁岭分公司、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中心支公司)

  四、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和“党政同责”的脱贫攻坚领导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全面压实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坚决克服“松口气”、“停一停”等懈怠情绪,真正把脱贫攻坚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超常规的工作举措,以丰硕的工作成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是压实部门责任。行业部门要分别对照贫困村销号、贫困人口脱贫标准,对各自的行业扶贫任务指标负主要责任。各单位一把手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任务分解到月、落实到人,要认真做好政策落实、项目资金争取等工作,要坚持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确保扶贫政策资源有效向贫困地区倾斜、向贫困人口聚焦。各行业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作,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尽锐出战、狠抓落实。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驻村工作队队长及第一书记要全力做好本村帮扶工作,负责所驻贫困村销号和贫困人口脱贫工作,脱贫任务不完成,包村单位不脱钩,帮扶干部不撤回。驻村帮扶单位主要领导是包村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强化帮扶措施,主动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村销号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和指导本单位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驻村工作任务。

  四是夯实基础工作。提升脱贫数据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档案和“三上墙”等基础性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

  五是严肃督考问责。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脱贫攻坚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建立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坚持严督实查、较真碰硬,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及时督办、限期整改。

  六是强化政策支持。2020年各级扶贫发展资金支出方向坚持向“三保障”给予倾斜,保障贫困户高质量稳定脱贫。各级要加强资金监管,防止贪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发生。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典型事迹、典型人物宣传力度,讲好铁岭脱贫故事,用脱贫攻坚精神鼓舞士气、提振信心,努力营造凝心聚力、同奔小康的良好氛围,为开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而努力奋斗。

  附件:

  1.2020年全市预脱贫人口帮扶措施分解表

  2.2020年全市预脱贫人口帮扶任务分解表

  3.2020年全市已脱贫人口帮扶任务分解表


2020年全市预脱贫人口帮扶措施调查统计表

序号

项目             乡镇(街道)

预脱贫

自主发展

入股合作社

就业扶贫

教育扶贫

健康扶贫

低保兜底扶贫

危房改造(户)(C/D)级

死亡

户数

人数

产业扶贫

产业扶贫

未脱贫危房改造

已脱贫危房改造

开原市

73

152

152

2

18

90

78

14(6户C,8户D)

22(13户C,9户D)

1

1

下肥镇

22

38

38

2

3

24

17

1(D级)

0

2

中固镇

16

36

36

0

4

17

16

5(2户C,3户D)

1(D级)

1

3

庆云镇

5

17

17

0

4

7

8

0

1(D级)

4

八宝镇

9

16

16

0

2

13

11

2(C级)

0

5

八棵树镇

7

14

14

0

0

11

11

3(D级)

3(2户C,1户D)

6

黄旗寨镇

3

9

9

0

4

2

2

0

1(D级)

7

老城镇

4

8

8

0

0

6

4

2(C级)

0

8

莲花镇

2

6

6

0

1

4

6

0

0

9

业民镇

2

2

2

0

0

2

1

0

7(5户C,2户D)

10

上肥镇

1

2

2

0

0

2

2

0

3(1户C,2户D)

11

李家台镇

1

2

2

0

0

1

0

0

0

12

马家寨镇

1

2

2

0

0

1

0

1(D级)

0

13

金沟子镇

0

0

0

0

0

0

0

0

2(C级)

14

威远镇

0

0

0

0

0

0

0

0

1(C级)

15

靠山镇

0

0

0

0

0

0

0

0

2(1户C,1户D)

16

松山镇

0

0

0

0

0

0

0

0

1(C级)

17

城东镇

0

0

18

林丰乡

0

0

19

兴开街

0

0

  

2020年全市预脱贫人口帮扶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全市系统

2020预脱贫

收入低于5000元预脱贫人口

收入大于5000元预脱贫人口

合计

12158

73

152

65

142

8

10

1

八宝镇

564

9

16

6

11

3

5

2

八棵树镇

1133

7

14

7

14

3

城东镇

257

0

0

0

0

4

黄旗寨镇

783

3

9

3

9

5

金沟子镇

316

0

0

0

0

6

靠山镇

684

0

0

0

0

7

老城街道

464

4

8

4

8

8

李家台镇

912

1

2

1

2

9

莲花镇

787

2

6

2

6

10

林丰乡

768

0

0

0

0

11

马家寨镇

342

1

2

1

2

12

庆云镇

958

5

17

5

17

13

上肥镇

548

1

2

1

2

14

松山镇

999

0

0

0

0

15

威远堡镇

436

0

0

0

0

16

下肥镇

1049

22

38

20

36

2

2

17

兴开街道

196

0

0

0

0

18

业民镇

310

2

2

0

0

2

2

19

中固镇

652

16

36

15

35

1

1

  

2020年全市已脱贫人口帮扶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全市

系统

已脱贫

收入低于5000元已脱贫人口

收入等于5000元已脱贫人口

收入大于5000元已脱贫人口

合计

12158

5958

12006

1477

3187

3

4

4478

8815

1

八宝镇

564

251

548

21

44

230

504

2

八棵树镇

1133

527

1119

266

631

2

3

259

485

3

城东镇

257

120

257

12

31

108

226

4

黄旗寨镇

783

292

774

60

166

232

608

5

金沟子镇

316

157

316

36

89

121

227

6

靠山镇

684

371

684

75

128

296

556

7

老城街道

464

270

456

99

171

171

285

8

李家台镇

912

437

910

257

554

180

356

9

莲花镇

787

427

781

61

121

1

1

365

659

10

林丰乡

768

368

768

89

185

279

583

11

马家寨镇

342

170

340

64

139

106

201

12

庆云镇

958

516

941

76

140

440

801

13

上肥镇

548

266

546

45

108

221

438

14

松山镇

999

503

999

100

206

403

793

15

威远堡镇

436

214

436

85

189

129

247

16

下肥镇

1049

566

1011

50

100

516

911

17

兴开街道

196

78

196

4

8

74

188

18

业民镇

310

147

308

18

41

129

267

19

中固镇

652

278

616

59

136

219

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