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开脱贫发2019-7号开原市2019年脱贫攻坚实施意见

来源:开原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2019-06-14

 

  开原市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

  实施意见

  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规划方案(2018-2020)》的关键之年,也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全面完成2695人贫困人口、2个省级贫困村销号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继续举全市之力,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真落实中央、省和铁岭市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为抓手,重点解决产业扶贫质量不高、患大病贫困人口日常用药负担重、贫困家庭毕业子女就业难、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够高、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等突出问题,坚持脱贫攻坚与壮大村集体经济相结合、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考核,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全面完成269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收入稳定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上肥镇上肥地村、靠山镇西龙湾村2个省级贫困村达到贫困退出8项指标11项标准;全面完成改造、维修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

  三、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确保贫困人口脱贫

  各部门要对照指标任务,将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进一步聚焦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特惠政策,实现产业项目扶持到位、技术培训和就业岗位安排到位、教育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医疗救助开展到位、危房改造实施到位、社会兜底保障到位,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具体工作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制定工作实施意见,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扶贫办做好协调,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

  (一)产业扶贫。一是要建立完善全市产业扶贫项目库。二是优先开展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为主的自主产业扶贫。针对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产业项目的贫困户,利用产业扶持资金、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解决缺少资金问题,扶持贫困户小规模产业的发展。三是要重点开展以壮大村集体经济为主的资产收益式扶贫。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要优先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就业,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就业脱贫增收。对已实施的项目,要切实加强管理,实现资产性收益。四是要继续开展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为主的委托带动和股份合作式扶贫。建立健全“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产业扶贫模式,引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带动务工,参与合作等方式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脱贫。五是引导支持电商平台拓展农村业务,加强乡镇(街道)、贫困村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2019年预脱贫人口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六是要对2019年2695名预脱贫人口进行“收入保”保险,确保贫困户脱贫收入有保障。(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牵头;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发改局、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保护事务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本项及以下各项任务,除特别注明外,均需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具体落实,不再逐项列出)

  (二)小额信贷扶贫。2019年金融扶贫的重点工作是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主要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政府贴息,风险补偿的信用贷款。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贫困户掌握政策,放下包袱,积极申请,努力发展。二是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统计监测平台建设工作,以监测平台为抓手,坚持月统计、监测、通报,坚持每月对接、分析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新办法。三是跟踪服务。金融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村要定期了解已贷款贫困户的产业发展实际情况,产业发展的前景,存在的问题,对出现的贷款不良倾向及时进行化解,确保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牵头;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邮政储蓄银行、象牙山村镇银行,其它金融机构)

  • 就业扶贫。一是掌握信息,建立台账。对2019年预脱贫贫困户要进行详细调查了解,掌握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建立台账,精准掌握有就业能力、意愿的贫困人口底数、基本信息、实用技术培训需求、就业意愿。二是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包括菌类园艺培训、月嫂、育儿嫂、家政服务、护工、保洁等培训,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提高就业能力和水平,增强脱贫致富信心。三是引导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社局、工商联社,要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企业作为扶贫就业基地,通过开展定向专场招聘、专项用工培训等形式,向企业输送一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乡镇(街道)组织引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就近就业,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实现增收脱贫。四是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责任单位:人社局牵头;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四)教育扶贫。一是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数据库建设。精准掌握学龄阶段学生在校状况、帮扶需求,实现动态管理。二是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全面改善乡镇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三是确保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继续落实减免校服、校车、午餐、学杂费的特惠制政策。四是整合教学资助,整合社会捐助资金,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倾斜。五是针对因病、因残无法正常就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研究切实可行的特殊教育或送教上门措施,申请建立电子学籍,有效降低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责任单位:教育局牵头;民政局、教育事务服务中心、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五)健康扶贫。一是进一步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为乡镇卫生院配齐必备的医疗卫生设备,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购置必备医疗设备。二是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新农合、大病保险要全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补偿起付线,继续实施“三个一批”(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分类、分批救治行动,要全面落实建档立卡12445名贫困人口“健康保”保险。三是深入组织实施“六个一工程”政策。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一张健康卡、建一个健康档案、明确一所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一份服务协议书、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四是实现大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得到应有救治和救助,切实减轻就医负担。(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牵头;民政局、医保局、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六)危房改造扶贫。一是城建局要组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进行危房鉴定。二是要集中维修、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2019年要全部收尾。三是要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实施,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各个环节上从严把关,重点加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的监管,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四是危房改造完成后,城建局要牵头组织验收,严格审核档案,加强管理。(责任单位:城建局牵头,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七)社保兜底扶贫。一是持续对符合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的贫困人口实行扶贫、低保“双向纳入”,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二是继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保障贫困群众获得应有救助。三是为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城乡低保户和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不低于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费。(责任单位:民政局牵头;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四、实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确保贫困村销号

  相关责任部门要对照贫困村退出验收8项指标11项标准,将行业政策、资金、项目向贫困村倾斜,加大投入力度,扶贫办做好协调,乡镇负责落实。

  (一)有新型经营主体覆盖。培育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每个贫困村至少培育一个专业合作社,一个带动力强的致富产业,达到行业部门验收标准。(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牵头;商务局、营商局、自然资源局、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二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保护事务服务中心)

  (二)村级卫生室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卫生室各项制度和配套措施,努力配好、配足乡村医生,使乡村医生能够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村卫生室基本满足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断和危重病人基本应急处理及转诊工作,实现符合行业部门验收标准。(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三)住房安全贫困户比率。依据鉴定结果,将2个省级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全部纳入C、D级危房改造计划,城建局要统筹使用好项目资金,并负责牵头实施、监管、验收等工作,实现住房安全贫困户比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城建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四)村通沥青(水泥)路面。计划修建村内道路9.33公里,其中上肥村1条3.72公里,靠山镇西龙湾村1条5.61公里;计划投入资金279.5万元。实现村通沥青(水泥)路面比率达100%。(责任单位:交通局、财政局、路政局、上肥镇、靠山镇政府)

  (五)饮水安全贫困户比率。水利局负责对上肥镇上肥村,靠山镇西龙湾村水质进行标准化验,评估水质情况,确保实现饮水安全贫困户比率98%以上。同时要加强对已退出贫困村序列的村加强水质监测,确保贫困村用水安全。(责任单位:水利局牵头;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上肥镇、靠山镇政府)

  (六)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2019年要持续争取上级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整合文化馆、图书馆文化资源,向2个省级贫困村倾斜,计划完善文化室2个。实现符合行业部门验收标准。(责任单位: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牵头;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上肥镇、靠山镇政府)

  (七)贫困发生率。2个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年度内要确保全部脱贫,各级帮扶单位要加大帮扶力度,确保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责任单位:相关责任部门、乡镇负责落实政策及帮扶措施,统计局、扶贫办负责统计监测)

  (八)贫困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确保2个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实现新合农、大病保险全覆盖,大病患者获得应有救助。(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牵头;民政局、医保局、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九)通生活用电、通有线电视、通宽带网络。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力度,加大项目投入资金,重点向贫困村倾斜,确保贫困村退出达标。(责任单位:供电公司、天光有线公司、移动公司)

  五、加大驻村帮扶、定点扶贫、党员干部帮扶贫困户力度。

  市委组织部和扶贫办要持续织推动驻村工作队到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加强工作指导。由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绩效办、市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做好驻村工作队考核。加大党员干部联系帮扶贫困户工作力度,组织部、扶贫办要加强督促、指导。

  市委办、政府办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县级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和贫困村制度;扶贫办要继续组织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加强督导与考核。

  承担驻村帮扶、定点扶贫任务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工作任务,积极帮助贫困村、被帮扶村加强党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帮助做好脱贫攻坚有关档案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组织好党员干部联系帮扶贫困户工作,帮扶时间到2020年,党员干部要对贫困户识别和退出严格把关、对生活和生产给予帮助、对政策进行解读、在感情上加强联络、对困难帮助协调解决,特别是重要节日进行走访慰问。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工作全覆盖,问题和困难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责任单位:组织部、市委办、政府办、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市直相关部门、所有事务服务中心、中(省、直)单位)

  要加强与省级定点扶贫单位沟通联系,做好与盘锦石化和鞍山海城市对口帮扶工作的交流合作,争取帮扶项目。(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要采取有力举措,结合美丽乡村、以工代赈、一事一议、少数民族扶贫发展等相关项目,向今年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贫困村倾斜,将脱贫攻坚向既定目标推进。统战部、工商联要持续开展好“百企联百村 同走致富路”活动。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和引导,把各方面优势和力量调动好、组织好、协调好、整合好、发挥好,形成合力,共同构建全市脱贫攻坚大格局,有力保障年度任务高质量完成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营商局、工信局、残联、妇联、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二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保护事务服务中心)

  • 继续做好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

  强化信息采集和信息比对工作落实的准确性。全面落实省市2015年至2018年脱贫成效普查工作。扶贫办要持续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好乡镇(街道)开展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除,达到脱贫标准的及时退出,脱贫不稳固的及时给予帮扶;加强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信息采集工作,乡镇(街道)要组织包村包户机关干部进村入户采集核实各项信息,确保及时更新准确信息;组织公安局、交警大队、编委办、税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定期对贫困人口信息进行比对,及时掌握疑点信息。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相关部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的协调作用。调动乡村两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解决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乡镇街各部门全面落实指导意见。一是持续落实副县级以上领导联系指导乡镇(街道)、贫困村工作机制,明确领导责任,全力帮助研究帮扶措施、扶贫规划和帮助解决具体困难。二是各乡镇(街道)、责任部门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发挥作用。三是扶贫办要负责好脱贫攻坚小组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预警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开原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扶贫工作方向,强化责任意识、攻坚意识、精准意识、创新意识、廉洁意识,实现思想认识到位、观念方式转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整合行业资金和资源,切实落实政策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继续坚持“县(市)负总责、部门抓协同、乡镇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在各乡镇(街道)、部门协同扶贫攻坚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社会扶贫力量。

  (三)建立激励机制。注重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救急济困和内生脱贫结合起来,打破贫困均衡,促进形成自强自立、争先脱贫的精神风貌。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抓好2019年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力量解决突出作风问题。关心爱护战斗在扶贫第一线的基层干部,制定激励政策,保护和调动工作积极性。

  (四)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扶贫政策,围绕精准扶贫中心工作,突出宣传产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典型经验作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扶贫的深厚氛围;及时总结宣传精准扶贫工作中典型事例、先进人物,特别是脱贫典型,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总结宣传乡镇(街道)、村的先进做法,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局面。积极做好上级“脱贫攻坚奖”和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切实发挥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

  (五)严格规范管理。一是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必须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二是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制度,确保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广泛监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透明度,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要定期对乡镇实施的项目开工、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督察与检查;三是财政、审计资金监管部门要定期对扶贫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纠正和处理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做到账目清楚、专款专用、安全有效。四是加强对精准扶贫档案的收集、整理,确保精准扶贫档案齐全完整、系统数据质量达标,帮扶措施、贫困退出标注规范。

  (六)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改进评价方式,加大考核力度,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实效考准考实,坚决防止做表面文章等不严不实问题。强化督查考评结果的运用,对重视不够、履职不力、措施不实、落实不到位的,采取提醒、约谈、函询、通报、问责等形式,推动各乡镇各部门把脱贫攻坚的责任真正扛起来,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当前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镇乡党委、纪委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一是继续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惩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继续加强审计专项检查力度,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继续加强脱贫成效考核,绩效办、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共同参与,提高考核权重,通报考核结果,对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部门给予表彰;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干部优先提拔;对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部门,由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开原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