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形势保持稳定,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市防指决定:于8月22日至9月22日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以下简称秋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2024年铁岭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实施免疫。各乡(镇)街要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动物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技术培训和物资准备。在集中免疫前,要对村防疫员、养殖场兽医等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操作人员了解免疫程序、免疫剂量等要求,避免因注射剂量过大或频次过高造成疫苗浪费或发生免疫副反应。要对储藏疫苗的设施设备等开展检查,确保疫苗冷链系统正常运行。
(二)切实做好强制免疫。要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和疫苗使用说明书实施免疫,做到“苗有效、注射实、剂量足、程序对”,确保免疫效果和质量。根据应免畜禽数量和使用剂量做好疫苗发放工作,作到帐物相符,严禁向符合“先打后补”条件的规模场发放疫苗。
(三)强化免疫效果监测和疫情预警。各乡(镇)街要结合秋防开展进村入户排查、入场采样监测等工作,定期抽查核实强制免疫疫苗使用量、畜禽饲养量、检疫出证量等数据的一致性以及强制免疫效果;主动开展免疫效果评价,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深入查找原因,及时进行补免。下一步,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各地免疫效果进行监督抽查。
(四)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要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防疫主体三方责任,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坚持疫情排查网格化管理,畅通疫情举报渠道,发挥好包村包场网格化排查机制作用。要做好存栏2000头以上规模猪场全覆盖和部分500-2000头规模猪场(原则上抽检不少于2%的场点)的入场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全面掌握病原分布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监测阳性的,要及时报告、规范处置,消除疫情隐患。加强对防疫主体的培训指导,增强防疫意识、健全防疫制度、配强防疫设施,把生物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落细,全面提升养殖场(户)生物安全管理水平。运用好生猪调运监管和屠宰监管两个主要抓手,加强生猪移动监管,严格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转移和贩卖病死猪等行为。10月底前,各乡(镇)街要组织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行动,加强对养殖场(户)、屠宰厂(场)、活畜禽交易场点、无害化处理点、生猪运输车辆等高风险场点的清洗消毒。
(五)不断提升动物检疫监督工作能力。各乡(镇)街要持续推进“强基固本提质增效”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要统筹力量全面摸排检疫监督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专项行动部署的具体举措,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要强化官方兽医管理,开展官方兽医账号清查,官方兽医集中大轮训和脱产警示教育,确保官宣传指导。要依托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管信息化追溯平台,强化信息化管控,形成环环相扣的动物检疫流程闭环,堵住监管漏洞。要强化病死动物监管,确保病死动物运输车辆日清洗消毒落实到位,加大对无害化处理点病原监测频次,严查违法处理病死动物。要规范证章标识管理,三类动物证章标识各地务必做到专人专管,确保可追溯。
(六)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各乡(镇)街要树立风险意识,强化日常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盘点检查辖区内动物疫苗、消毒药品、防护服等物资储备情况,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应急值守力量配备,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保障通信畅通。盯紧汛期疫情风险,加大对重点疫源地、强降水地区、养殖密集区等高风险区域的监测排查力度,密切关注炭疽等疫病动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各乡(镇)街每两个月要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活动。出现突发状况,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和处置。同时舆情应对要妥当,与人畜共患病相关的舆论燃点低、传播快,要建立常态化的舆情监测机制,争取工作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秋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把秋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报告制度。秋防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乡(镇)街动监所要指定专人及时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免疫信息,并同时报送市防指办。
(三)建立督导机制。要加强对秋防工作的督导,确保免疫工作落实到位。9月下旬,市防指将对全市秋防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开原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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