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开原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

来源:开原市民政局 时间:2021-10-25

  开原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基本思路

  目  录

  一、“十三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一)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二)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健全

  (三)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

  (五)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稳步推进

  (六)区划地名管理科学高效

  (七)社会事务工作创新发展

  二、“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理念

  (三)基本原则

  (四)发展目标

  三、“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1.最低生活保障

  2.临时救助

  3.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二)养老服务工作

  1.普惠养老

  2.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

  3.建一个实操基地

  4.实现社区日间照料室全覆盖

  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6.高龄老人补贴

  (三)城乡社区和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1.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2.推进村(居)民自治机制建设

  (四)慈善和社会工作

  1.加强慈善事业发展

  2.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

  (五)行政区划工作

  (六)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七)社会事务工作

  1.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

  2.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3.婚姻登记工作

  4.残疾人福利事业

  (九)队伍、法制建设

  1.人才队伍建设

  2.法制建设

  四、“十四五”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

  2.救助管理站建设工程

  3、殡葬设施建设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

  (二)夯实基础,加大资金投入

  (三)强化人力资源保障

  开原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基本思路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我市民政事业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守住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的底线,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始终与时代同发展、共进步,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增进民生福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一、“十三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一)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一是建立低保标准增长机制。截至2020年9月底,全市现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4684户、17826人(城市低保1809户、2346人,农村低保12875户、15480人)。“十三五”期间,开原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持续提高,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由440元提高到636元,增幅达44.5%;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由3240元提高到5208元,增幅达60.7%,连续5年持续高于国家扶贫标准。二是充分发挥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截至2020年9月底,全市现有11949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共有6402人(低保5840人、特困供养537人、孤儿25人)已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占比达53.57%。三是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连续5年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特困分散供养标准由每月453元/人提高每月828元/人,提高了83%;农村集中供养标准由每月513.33元/人提高到了每月607元/人,提高了18%;农村分散供养标准由每月326.67元/人提高到了每月607元/人,提高了86%。2016年至2020年8月累计发放保障金共5792.26万元。四是事实无人抚养人员。立足困难群众实际需求,严格按照救助标准,精准实施儿童福利救助保障政策。截至目前,我市事实无人抚养人员共54人,集中供养标注已经达到每月1880元/人,分散供养标准已经达到每月1400元/人。2016年至2020年8月共帮助9名孤儿到省孤儿学校上学,帮助5名儿童办理领养手续。五是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累计发放两补资金3600万元,56.6万人次享受两项补贴待遇。六是救助工作。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近1088人人次。

  (二)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健全。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者“三社联动”共建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加快建立。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108家,其中社团28家,民非80家。清理规范各类社会组织,注销社会组织15家(社团12家、民非2家)。理各类变更25家(社团11家、民非14家),办理证书更补113家(社团39家、民非74家)。

  (三)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增加各类养老床位1300张,全市养老床位达到4100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总床位数比重要达到65%。2015年建成的半失能养护楼,床位300张床位的。改造老城博爱养护中心提档升级。社会福利中心消防改造。2019年完成普惠养老项目1316张床位。率先在全省完成每千人35张床位。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到2020年,全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16个。

  (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城乡社区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全市40个城市社区有16个达到了400平以上的上的省级建设标准,全市273个农村社区有69个达到了350平以上的上省级建设标准,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全面加强。

  二是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进了社区减负增效。制定并下发了《中共开原市委、开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开委发【2018】22号),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指导意见》(开社治【2020】1号),明确了城乡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城乡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明确了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全面清理社区事务,理顺社区工作职能,切实减轻了社区担。

  (五)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59号),积极开展《慈善法》和“中华慈善日”系列宣传活动,慈善宣传广泛深入,慈善氛围日益浓厚。2016年至2020年累计接收捐款 290.1万元,收到物资:棉被3699床、棉褥208床、棉衣2411件、棉裤2061件、棉衣物614件。为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7.3”龙卷风灾民安置妥善。民政系统立即召开会议,启动救助应急预案,出动车辆20余台次,设立5个临时救助点,集中安置灾民420人。同时,协调市卫生部门安排医护人员到安置点实时看护。积极开展慈善捐助活动,接收捐赠款47,988,464.21元,米面油等物资折款2,384,704.47元。

  二是社会工作参与度不断提高。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工作和社会工作机构培育工作。积极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招募志愿者,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共有3.5万人实名注册成为志愿者。

  (六)区划地名管理科学高效

  一是圆满完成了开原市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及更名的申报和批复工作。认真指导新城街道和兴开街道完成了城市社区重新划分和设立工作。严格遵照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圆满完成了开原市新城街道和兴开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兴开街道更名为开原街道工作,街道和社区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二是认真完成了开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和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认真完成了开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积极开展了地名数据库建设及更新工作。认真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开原市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志开原市部分》、《辽宁省标准地名词典开原市部分》、《辽宁省标准地名志开原市部分》、《辽宁省标准地名录开原市部分》撰写上报工作。

  (七)社会事务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殡葬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推广实行文明殡葬,文明祭祀。建设了开原市城市公益性墓园,占地27511平方米,该项目解决了城市困难丧户安葬难的问题,是一项惠及城市困难群众的民心工程。开原市双龙台墓园新建墓穴851套,安葬墓穴760套。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海葬,海葬630具骨灰。在莲花镇和靠山镇开展了村级公益性公墓试点工作。火化18543具遗体,火化率100%。

  二是婚姻登记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全部实行公休日、节假日预约办理制度。五年来共办理结婚登记17591对,离婚登记11091对,补领结婚证10731对,补领离婚证1606个。

  二、“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保障基本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优化基本社会服务,紧贴开原实际,务求创出特色,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开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发展理念

  ──贯彻创新发展理念。推进民政事业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妥善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提出改革创新举措。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在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中突出资源节约,提高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要求,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

  ──贯彻共享发展理念。推进“三个聚焦”总体布局,促进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三、基本原则

  ──服务全局,民生第一。始终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把困难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把保障“三个聚焦”的基本民生放到突出位置。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保障民生和社会管理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营造社会和公众参与氛围,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民政服务供给机制。

  ──深化改革,共同治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研究破解民政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职责作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促进通力合作,形成整体合力。

  四、发展目标

  以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服务、殡葬服务等中央关注、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为主要内容,全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五、“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1.最低生活保障。保持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不断完善低保标准量化确定办法,实现低保标准自然增长。

  2.临时救助。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着力解决因意外事故、突发重特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的贫困群众临时性生活困难。建立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化解急难问题“绿色通道”,构建困难群众急难救助长效机制。

  3.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加强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

  (二)养老服务工作

  1.普惠养老。十三五期间规划的开原市沁春园助养康复中心项目,床位1360张。项目总投资1.2亿元,申请普惠养老资金2720万元。2020年4月已经开工,2020年完成沁春园老年助养康复中心A1-A4工程。十四五期间的2021年到2022年完成沁春园老年助养康复中心A5-A10工程,计划投资资金6000万元。

  2.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十四五期间增加护理型床位170张,一是开原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型养护中心项目,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护理型床位70张,申请100万元养老设备包,新增中央投资604万元,地方政府投126万元,合计730万元;二是开原市老城博爱养护中心改造项目,改扩建4250平方米,护理型床位100张,申请设备包100万元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外墙保温A级防火材料,消防水池建设,新增中央投资980万元,地方政府投220万元,合计1200万元。

  3.建一个实操基地。在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争取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实操培训基地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4.实现社区日间照料室全覆盖。我市现有40个社区,目前仅16个社区有日间照料室,计划2023年前全市40个社区全部完成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社区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等日间托养服务。

  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健全特困供养服务兜底保障制度,制定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做好特困人员台账,按政策要求及时发放,提升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服务的满意度,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6.高龄老人补贴

  健全老年人津补贴制度,优化现有的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制度,使老年人福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针对目前补贴名目繁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计划在十四五期间,依据政策对各类补贴进行完善和整合,使老年人福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到位。

  (三)城乡社区和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1.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逐步改善城乡社区工作用房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积极争取省市福彩公益金资助城乡社区建设项目,十四五末期,全市40个城市社区工作用房达标率力争达到60%,273个农村社区工作用房达标率力争达到50 %

  2.推进村(居)民自治机制建设。依法开展社区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选好配强村(居)委会班子。

  (四)慈善和社会工作

  1.加强慈善事业发展。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多措并举促进慈善捐赠活动,广泛开展慈善助困、助残、助学等各项救助活动。多种形式拓宽慈善捐赠渠道,加大慈善捐赠宣传力度,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和载体,鼓励和倡导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慈善会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加强慈善款物管理,推进慈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查询、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形成全过程监管机制,保证慈善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公开透明。

  2.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志愿者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试点,进一步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长期稳定、服务规范的志愿者队伍。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激励等政策,建立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和志愿服务记录、激励、回馈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培训工作,建设一批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加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职业训练。加快扶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五)行政区划工作

  进一步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做好地名普查档案建设,推动地名文化建设,加强地名数据库管理及应用。认真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打造平安边界。

  (六)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社会组织自律机制,加强诚信建设,建立统一信用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增加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双覆盖”。

  (七)社会事务工作

  1.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推广实行文明殡葬,文明祭祀。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海葬,治理农村散埋乱葬、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新(改)建殡仪馆和殡葬服务中心,实现殡葬一条龙服务,为丧户提供一流的服务环境。

  2.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提高海葬政府补贴标准,建立集中集约安葬和节地生态葬法奖补政策,加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供给,逐步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力争到2025年年骨灰撒海100具以上。

  3.婚姻登记工作。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学好应用好新的婚姻登记系统,加强加大对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新老档案的衔接与管理,更加方便群众办理业务,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建设标准化办公室、档案室、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现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婚姻状况基本信息共享,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完善网上预约婚姻登记服务,探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模式,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4.残疾人福利事业。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面实行按月申请、按月发放补贴金,本着应发则发,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原则,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

  (八)儿童福利工作

  完善落实孤儿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各项保障制度,及时执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确保补助和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率100%。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履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十四五期间至少培育和孵化1家具有专业水平的儿童类社会组织。落实《收养法》,秉承“能送尽送”“能送早送”的原则,依法做好收养工作,推进孤儿回归家庭、回归社会,享受家庭温暖。到2025年,建立健全完善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九)队伍、法制建设。

  1.人才队伍建设。分类别、分层次建立民政人才队伍培养开发制度,加强民政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培养优秀拔尖、专业服务、青年创新型民政专业技术人才。

  2.法制建设。做好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工作。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深化民政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

  六、“十四五”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

  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建设,重点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可实现低保、特困、见义勇为牺牲等八类人员免费安葬,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困难丧户安葬难的问题。到“十四五”末期,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23座,基本满足农村群众的安葬需求,散埋乱葬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节地生态安葬取得新进展。

  2.救助管理站建设工程。

  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站)进行维修改造,达到民政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

  3、殡葬设施建设工程。

  殡仪馆全部换成高档捡灰炉,所有火化设备都完成安装配备除尘设施,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国家标准。遗物焚烧炉和祭祀焚烧园全部安装除尘设施,实现环保达标排放。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编制好开原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是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更加具有战略性、导向性。民政局党组将依靠和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积极利用国家“十四五”规划编制契机,认真分析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深入研究新思路、新方法,为开原民政事业长远发展创造条件。规划编制与落实涉及发改、国土、住建、财政、卫健等多个部门,在实施中将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支持,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二)夯实基础,加大资金投入。树立“争项目就是争资金,争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准确把握国家、省市的支持重点,提高争取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与省市民政各业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捕捉项目信息,对已经申报的项目,及时跟进。对具有较强可行性的项目,及时组织申报立项,力争纳入支持范围,努力改善我市民政基础设施,为“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依法进入社会福利领域,拓宽民政资金来源渠道。加强对民政资金监督检查,提高使用效率。

  (三)强化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民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考评评价、教育管理等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民政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进民政事业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