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一产业发展服务
中心部门预算
(2023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原市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原市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开原市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开原市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一)负责为全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业生态建设和脱贫攻坚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负责实施招商引资;负责为全市农业项目规划、申报、工程建设实施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三)负责为全市畜牧产业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负责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五)负责开展果蔬、食用菌等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工作。
(六)负责开展畜产品、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开原市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1. 党政工作部
2. 计划财务部
3. 人力资源部
(二)分支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开原市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设8个分支机构:
1.开原市农业项目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农田建设项目规划、申报、项目工程施工建设、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农村能源等工作。
2.开原市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中国开原稻米产业发展局、中国北方中草药产业发展局、中国北方蔬菜果蚕产业发展局、中国开原大蒜产业发展局)
负责特色产业发展、打造精品、创建品牌、开原地理标志商标使用推广等工作。
3.开原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负责全市农业技术推广、植物保护、土肥、农业科技培训工作。
4.开原市畜牧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畜牧技术推广、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等工作。
5.开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
负责开展果蔬、食用菌等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工作。
6.开原市畜产品安全监测站
负责开展畜产品、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7.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深松整地项目和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农机检验、上牌,农机驾驶证核发,农机技术培训推广和农机化调查任务等工作。
8.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农村经济及合作社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栽等事务性工作。
(三)派驻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开原市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设1个派驻机构:
开原市农业农村局服务保障中心
负责为市农业农村局提供服务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开原市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独立核算,无下属单位及部门。
第二部分 开原市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12-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第三部分 开原市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开原市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原市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开原市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总预算为2,666.07万元,支出总预算为2,666.07万元。
二、开原市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为2,752.59万元,支出总预算为2,752.59万元。2023年收入总预算为2,666.07万元,支出总预算为2,666.07万元。2023年比2022年预算收支减少86.52万元。具体收支增减情况及原因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减少62.43万元
2023年工资福利支出2,534.56万元,2022年工资福利支出2,596.99万元,同比减少了62.43万元。原因是人员有调出、退休,工资减少,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5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减少4.37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45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82万元,同比减少了4.37万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75万元,水费减少0.66万元,电费减少0.99万元,邮电费0.66万元,取暖费无变化,差旅费减少0.66万元,“三公”经费减少0.23万元,劳务费增加0.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0.3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0.17万元。公务用车核定数量4台未变。
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2.2万元
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2.8万元,同比减少2.2万元,原因是非税收入预算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17.52万元
2023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8.26万元,2022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5.78万元,同比减少17.52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有死亡的。
三、中心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中心运行经费安排支出60.45万元。其中,经费供给人数200人,支出定额30万元,汽车经费供给台数4台,定额8万元,办公取暖费12.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车补贴)3.84万元,劳务费0.39其他公用支出6.13万元。
四、开原市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同比减少0.23万元。原因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0.23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未作安排。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3年有非税收入驾驶考试许可费预算2.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开原市一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可以正常运行的有4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