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开原市财政局 时间:2023-01-18

  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单位部门预算

  (2023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承担市水利事务服务等职能。

  2、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设置3个内设机构,即党群工作部、综合工作部、财务和人力资源部。

  (二)分支机构

  根据职责,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设置26个分支机构:即开原市辽河保护区工作站、开原市河道服务一站、开原市河道服务二站、开原市水政监察大队、开原市水利工程技术服务站、开原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服务站、开原市水利局综合保障中心、开原市老城街水利服务站、开原市兴开街水利服务站、开原市威远镇水利服务站、开原市庆云镇水利服务站、开原市中固镇水利服务站、开原市八棵树镇水利服务站、开原市金沟子镇水利服务站、开原市八宝镇水利服务站、开原市业民镇水利服务站、开原市莲花镇水利服务站、开原市靠山镇水利服务站、开原市下肥镇水利服务站、开原市松山镇水利服务站、开原市李家台镇水利服务站、开原市马家寨镇水利服务站、开原市城东镇水利服务站、开原市上肥镇水利服务站、开原市黄旗寨镇水利服务站、开原市林丰乡水利服务站。

  

  第二部分   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12-水利事务服务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第三部分 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总预算1122.82万元,支出总预算1122.82万元。

  二、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入1122.82万元,预算支出1122.82万元。 比2022年增加93.74万元,原因是工资增长。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31.25万元,其中,经费供给人数112人,支出定额29.25万元,汽车经费供给台数1台,定额2万元。比2022年增加12.54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71万元,其中:因公出境(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比2022年减少0.03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未做安排。

  六、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预算支出1118.44万元,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支出4.3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