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村委会:
根据莲花镇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人事变动,莲花镇镇决定对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刘 胜 镇 长(主 任)
副 主 任:王 超 副镇长(副主任)
王志强 副镇长(副主任)
刘忠新 副镇长(副主任)
王 迪 派出所所长(副主任)
王 强 综合执法队长(副主任)
成 员:陈 龙 派出所副所长
杨 璐 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杨永昆 安监站站长
王 军 林业站站长
王 阔 水利站站长
王金山 农机站站长
郭福金 村镇办主任
罗立国 中心小学校长
卜宪国 中学校长
曹长伟 农电所长
季 红 医院院长
莲花镇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消防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消安委副主任王超同志兼任。镇消安委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镇消安委办公室提出,报镇消安委主任批准。
开原市莲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和指导镇区、村屯消防工作,日常事务由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具体负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工作的方针和路线,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二、组织制定消防工作年度计划。
三、组织指导各系统、部门、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负责制,并督促落实。
四、组织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六、协调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
七、负责对镇区、村屯、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八、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重大火灾事故及抢险救援的处置工作。
九、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