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调整莲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和成员的通知
莲政发〔2024〕1号

来源:开原市莲花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01-24

各单位、村委会:

  根据莲花镇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人事变动,莲花镇镇决定对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刘 胜  镇  长(主 任)

  副 主 任:王 超  副镇长(副主任)

  王志强  副镇长(副主任)

  刘忠新  副镇长(副主任)

  王  迪  派出所所长(副主任)

  王  强  综合执法队长(副主任)

  成  员:陈  龙  派出所副所长

  杨  璐  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杨永昆  安监站站长

  王  军  林业站站长

  王  阔  水利站站长

  王金山  农机站站长

  郭福金  村镇办主任

  罗立国  中心小学校长

  卜宪国  中学校长

  曹长伟  农电所长

  季  红  医院院长

  莲花镇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消防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消安委副主任王超同志兼任。镇消安委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镇消安委办公室提出,报镇消安委主任批准。 

  开原市莲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和指导镇区、村屯消防工作,日常事务由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具体负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工作的方针和路线,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二、组织制定消防工作年度计划。

  三、组织指导各系统、部门、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负责制,并督促落实。

  四、组织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六、协调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

  七、负责对镇区、村屯、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八、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重大火灾事故及抢险救援的处置工作。

  九、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