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根据《开原市2025年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安排意见》(开乡振组办〔2025〕8号)等文件特制定《中固镇2025年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年度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
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编制《中固镇2025年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一、资金使用方向
2025年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要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任务需求统筹安排使用,努力实现“两缩小、两确保”。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项工作任务使用,原则上支持产业发展的比重要达到60%以上,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发展。
二、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计划安排意见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衔接资金安排如下:
-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用于中固镇赵家沟村肉鸡养殖项目,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用于中固镇孟家寨村肉鸡养殖项目,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资金使用原则
我镇将严格贯彻落实好,《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文件要求,监督好、使用好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要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我镇将加强对所实施项目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公示情况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情况的落实,做好资金及项目公告公示工作,提高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另外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项目主体单位都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按要求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补助资金。
四、资金使用安排
(一)资金分配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分配至项目主体中固镇赵家沟村。
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分配至项目主体中固镇孟家寨村。
(二)项目安排
一、中固镇赵家沟村肉鸡养殖项目
1.项目名称:中固镇赵家沟村肉鸡养殖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老城街道北关村。
3.项目建设任务:与另外10个壮大村集体经济合建养殖鸡舍5栋及水电路粪污处理等附属设施。
4.项目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
5.项目实施期限:7个月(2025年4月—2025年11月)。
6.项目绩效目标:
①预计收益7万元/年。
②项目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③受益人满意度98%。
④投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
7.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中固镇赵家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黄品。
8.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收益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9.联农带农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推进乡村振兴。
10.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开原市中固镇人民政府董博
二、中固镇孟家寨村肉鸡养殖项目
1.项目名称:中固镇孟家寨村肉鸡养殖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老城街道北关村。
3.项目建设任务:与另外10个壮大村集体经济合建养殖鸡舍5栋及水电路粪污处理等附属设施。
4.项目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
5.项目实施期限:7个月(2025年4月—2025年11月)。
6.项目绩效目标:
①预计收益7万元/年。
②项目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③受益人满意度98%。
④投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
7.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中固镇孟家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顾国瀛。
8.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收益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9.联农带农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推进乡村振兴。
10.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开原市中固镇人民政府董博
开原市中固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