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根据开原市《2020年产业扶贫差异化分红实施方案(试行)、开原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产业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保证全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确保监测人群脱贫质量,完善产业帮扶项目收益科学化、差异化、制度化体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实事求是的原则,密切产业发展与脱贫户利益联结,将分红资金分配给最需要的已脱贫户,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控,提高全乡贫困户的脱贫质量和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原则。在收益分红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特别是资金申请、办理、发放等环节,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纪原则。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的财务制度,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科学差异原则。将产业分红切实发挥好脱贫增收的作用,统筹协调好各扶贫企业与各脱贫户分红科学化、差异化,增强贫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我镇今年差异化分红资金来源有三部分资金:一是中固镇清水沟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肉羊养殖项目羊舍出租收益30000元;二是沙河子村葡萄冷棚小区建设项目出租收益31180元(开原市差异化分红后剩余);三是整户死亡脱贫户产业分红资金5356.04元,共计66536.04元。
四、分配方法
(一)2024年10月底各村和各帮扶干部对脱贫户、无劳动力户、收入较低、特别困难户等监测人群进行综合评级,对脱贫户、监测户收入状况再进行摸底,特别是可支配收入、大病大灾等生活状况做具体的调查。
(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最终对脱贫户、监测户作出相应的综合评级。每户收益评级由帮扶干部、村支书和第一书记签字。评定好后要在各村民小组公示10天,报乡党委审批后,兑现差异分配资金。
(三)、整合整户自然减少人员收益资金(包含金融帮带整户自然减少人员本金及分红资金,前提是无继承人员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与清水沟子肉羊养殖项目租金、沙河子葡萄冷棚小区建设项目租金,分配给收入较低脱贫户及监测户。差异化分配设定如下:
1.监测户:对2024年新纳入监测户给予每人500元分红(为开原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2.对年人均收入在8500元以下的脱贫户(监测户)收入补贴至8500元后,再实施叠加式乡村振兴产业帮扶(再享受一次差异化分红)。
3.将剩余资金用于脱贫户(监测户)的差异化分红,分红设定为三个档次分别为:一档:年人均收入8500—10000元,每人500元;二挡:年人均收入10000元—12000元,每人150元;三档:年人均收入12000元—13000元,每人64.65元。
五、工作要求
1、各村在确定贫困等级时,要严格标准,认真落实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一经发现即按照“一案双查”制度,依规依纪对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2、严把公示公告关。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将分配名单在经营场所和带动已脱贫人口户籍地进行公示公告,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透明度和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公示期至少为10天。
3、严把收益发放关。严格按照村级申请、乡镇(街道)审批、市扶贫办备案,收益分配的名单公示10天,10天后无异议的按程序进行,收益分配的金额统一以一卡通形式发放,防止在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贪污、克扣、截留等腐败现象。
4、产业扶贫差异分红分配时间截止于2025年3月31日。
开原市中固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