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乡村振兴局要求,为保证全镇建档立卡脱贫户脱贫稳定,确保监测人群脱贫质量,完善产业帮扶项目收益科学化、差异化、制度化体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密切产业发展与监测人群利益联结,将收益资金分配给最需要的脱贫户、监测户,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控,提高全镇脱贫户的脱贫质量和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原则。在收益分红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纪原则。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的财务制度,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科学差异原则。将产业收益资金切实发挥好巩固增收的作用,统筹协调好各扶贫企业与各贫困户分红科学化、差异化,增强脱贫户、监测户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分配方案
(一)2025年2月底前各村和各帮扶干部对脱贫户、无劳动力户、收入较低、特别困难户等监测人群进行综合评级,对脱贫户、监测户收入状况再进行摸底,特别是可支配收入、大病大灾等生活状况做具体的调查。
(二)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最终对脱贫户、监测户作出相应的综合评级。评定好后要在各村民小组公示10天,报镇党委审批后,兑现差异分配资金。
(三)整合整户自然减少人员收益资金(包含金融帮带整户自然减少人员分红资金,前提是无继承人员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海城帮扶资金收益资金,分配给收入较低脱贫户及监测户,不足部分用监测线以上资金补充。
本次城东镇参与开原市帮扶项目收益金差异化分配的资金为11200元,差异分配方式由村级核算脱贫户和监测户的2024年收入,确定需要差异分配人员名单上报镇,由镇审核,进行差异化帮扶,实现全镇脱贫户、监测户脱贫稳定。差异化分配设定为两个档次。一档:年人均纯收入在10000-11000元,每人210.4元;二档:年人均纯收入在11001-12000元,每人180元。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原则,对脱贫户、监测户分析原因、收入来源,进行差异化帮扶,实现全市脱贫户脱贫稳定。
(二)给予补助的脱贫户、监测户,需填写家庭年收入确认书,本人签字,再由乡镇包村领导、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进行核实,按实际情况区分,并签订补助认定书(合同书)。
(三)各村在确定年人均收入等级时,要严格把握标准,认真落实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一经发现按照“一案双查”制度,依法依规对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四)严把公示公告关。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将分配名单在经营场所和脱贫户、监测户户籍地进行公示公告,为提高帮扶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透明度和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公示期至少为10天。
(五)严把收益发放关。严格按照村级申请、镇审批、市乡村振兴局备案,收益分配的名单公示10天,10天后无异议的按程序进行,收益分配的资金统一以“一卡通”形式发放,防止在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贪污、克扣、截留等腐败现象。
(六)产业帮扶收益资金差异化分配时间截止于2025年3月31日,各村要建立完善的分配台账,确保项目收益分配程序的规范性和分配方案的完备性,形成规范的管理档案。
开原市城东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