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森林防火条例》,确保我开原街道无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上级护林防火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预案。
一、组织结构
组长由李天明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田英斌副主任担任,成员有林业站站长滕先超、武装部部长李艳辉、派出所所长王瑞、宣传委员刘洋、卫生院院长汪维鹏、14个村委会书记或主任。
二、扑火指挥组
主任李天明任总指挥,副主任田英斌任副总指挥,成员有副书记张博、副主任李阳、副主任鲁海东、副主任王雪、一级主任科员李旭东、宣传委员刘洋、武装部长李艳辉、派出所所长王瑞、工会主席李占宏、林业站站长滕先超、办公室孟德斌、14个村委会书记或主任。
三、应急处置程序
我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通知后。由林业站站长向主管副主任或主任汇报起火点,起火时间,火场燃烧情况,风向,蔓延速度,过火面积。由总指挥发布指挥,派出扑火队伍。主要领导调动机关干部和各村委会书记、主任。主管领导调动扑火大队人员,林业站长调动护林员,防止指挥混乱。扑火力量由20名包括护林员参加的专业扑火队。街道成立的50人组成的扑火大队。每村不少于30人的扑火中队。携带灭火工具到达现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扑救。
四、通讯保障组
1、林业站的对讲机要调试好,时刻处于最佳状态,并安排好持对讲机的人员,便于扑火现场指挥。
2、移动、联通和电信部门要保持信号畅通。要建立防火通讯网络。
五、灭火后火场处理及善后工作
1、火场清理火被扑灭后,火场内残留不少余火,如不彻底清理,就会造成余火复燃,造成更大的危害。灭火后,扑火人员不能撤走,要从火场四周向内清理余火。用土埋、水浇、脚踩等办法彻底消灭余火。清理重点是:倒木、枯立木、病腐木、伐根等要严格检查,不留后患。清理标准要达到火场无烟、无火、无味、无气。
2、看守火场必须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在火场四周巡逻,发现有冒烟或余火,要立即处理,,不能撤离职守。看守火场的负责人应由街道指挥部派人担任,做到尽职尽责。看守火场的时间:灭火后,不少于24小时。
六、交通管制疏散人员
派出所人员主要负责扑火车辆有序出入,保持车流畅通无阻,并疏散村民,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后勤保障
街道防火指挥部和各村民委员会要为前线扑火人员和机械准备充足的油、水、食物餐饮等,确保扑火人员在体质下降时得到充分供给。
公安部门要维护好火场秩序,维持灾区治安,防止坏人乘机破环,协助扑火指挥部侦破火灾案件。
交通部门要及时调配足够的车辆,保证扑火队伍的运送。
卫生部门要组织抢险救灾医疗队,深入火场,抢救伤员。
通讯部门要当好扑火战斗通讯员,保证通讯线路畅通无阻。
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的疏散和安置。按照规定,对因扑火受伤,致残及牺牲的人员,进行医疗和抚恤。
八、现场案件调查处理
扑灭火灾后,派出所和林业站相关人员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火情的起因进行调查,追究肇事者。对受灾森林进行测量和调查,计算出受害森林面积,树种及损失的立木蓄积量,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责任者。
九、综合材料上报
开原街道防火指挥部安排专人对此次发生的火情起因,和扑救过程及结果以材料形式上报。
开原市开原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