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需提供要件:
1、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非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提供本市《居住证》
缴费方式: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2、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社保缴费
3、辽宁移动办税APP——个人办税——社保
4、铁岭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
待遇等待期:
1、2022年10月10日至2023年3月31日,为2023年度集中缴费期,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缴纳2023年度保费的,自缴费之日起90天之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也就是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办理时限:即时即办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需提供要件: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信息变更表到医保中心一楼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即办
异地就医报销转诊
异地就住院报销待遇
1、转诊转院
适用人员“患者193种特殊疾病和3种特殊疾病,异地转外就医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在有效期内多次就医均为有效。
2、异地安置备案
(1) 在异地长期居住的我市参保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备案成功后,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在安置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实现联网直接结算,并享受我市住院报销政策。
(2)临时外出
适用人员:非急危重病,且未办理转诊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无需自行办理备案,即时享受自动备案和直接结算服务。
(3)异地急危重病备案方式:在异地因急危重病突发就医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并上传”急诊“标志,无需参保人办理备案,即可按铁岭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政策直接结算。未能联网的回当地医保中心一楼5号、6号窗口报销。
备案渠道:符合上述异地安置备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医保个人网厅“、支付宝小程序邮箱(kyybfzx@163.com)等上方式备案,也可持备案材料到医保中心13号窗口申请线下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