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根据开市乡[2022]11号文件《2022年产业帮扶项目差异化分配方案(试行)》的要求,经八宝镇党委会同意,现将八宝镇《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项目差异化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开原市八宝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八宝镇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项目差异化分配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确保监测人群脱贫质量,完善产业帮扶项目收益科学化、差异化、制度化体系,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实事求是的原则,密切产业发展与脱贫户、监测户利益联结,将分红资金分配给最需要的已脱贫户和监测人口,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控,提高全乡贫困户的脱贫质量和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原则。在收益分红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特别是资金申请、办理、发放等环节,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纪原则。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的财务制度,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科学差异原则。将产业分红切实发挥好脱贫增收的作用,统筹协调好各扶贫企业与各脱贫户分红科学化、差异化,增强贫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分配方法
(一)、2024年10月底前各村和各帮扶干部对脱贫户、无劳动力户、收入较低、特别困难户等监测人群进行综合评级,对脱贫户、监测户收入状况再进行摸底,特别是可支配收入、大病大灾等生活状况做具体的调查。
(二)、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讨论,最终对脱贫户、监测户作出相应的综合评级。每户收益评级由帮扶干部、村支书和第一书记签字。评定好后要在各村民小组公示10天,报乡党委审批后,兑现差异分配资金。
(三)、整合整户自然减少人员收益资金(包含金融帮带整户自然减少人员本金及分红资金,前提是无继承人员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和部分产业项目分红资金,分配给收入较低脱贫户及监测户。
(四)、整合往年协议到期的产业项目资金重新投入产生的收益。差异化分配设定为五个档次,一档:未消除风险监测人口每人1200元;二档:年人均收入在8500-10000元每人1000元;三档年人均收入在10000-15000元,每人800元.四档年人均收入在15000-20000元,每人700元。五档年人均收入在20000元以上,每人600元。如差异化后资金有剩余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差异化分配。
四、工作要求
一是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原则,对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人口分析收入来源,进行差异化扶贫,实现全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防止返贫。
二是给予补助的脱贫户、监测人口,需填写家庭年收入确认书,脱贫户、监测人口签字,再由乡包村领导、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进行核实,按实际情况区分脱贫户、监测人口,并签订补助认定书(合同书)。
三是各村在确定贫困等级时,要严格标准,认真落实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一经发现即按照“一案双查”制度,依规依纪对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四是严把公示公告关。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将分配名单在经营场所和带动已脱贫人口户籍地进行公示公告,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透明度和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公示期至少为10天。
五是严把收益发放关。严格按照村级申请、乡镇(街道)审批、市扶贫办备案,收益分配的名单公示10天,10天后无异议的按程序进行,收益分配的金额统一以一卡通形式发放,防止在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贪污、克扣、截留等腐败现象。
六是产业扶贫差异分红分配时间截止于2024年12月31日。